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怎样申领?

根据《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

豫民文〔2013〕118号

),小编帮大家整理如下:

申领条件:

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并经审查档案合格同意接收后,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由部队发给退役金的,方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

申领标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

领取时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将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情况上报至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也就是说各地会在每年6月30日前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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