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张林霞 4月22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滨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从12.1200%增加到100%,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众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

股权变更前,杭州滨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众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84.5191%、12.12%、3.3609%。变更后,公司由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据悉,杭州滨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杲雪峰,注册资本为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转让方, 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姜孟军,注册资本为60606.0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公司由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4821%,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由刘永好持股100%。

转让方, 宁波众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9年08月16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企业管理服务。公司最终受益人为张明贵,持股50.40%。

接盘方,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8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戚金兴军,注册资本为31114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商品房销售等。公司大股东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5.41%,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戚金兴,持股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