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街市场监管所在辖内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检查,严厉打击违反“长江禁捕”行为。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城区餐饮单位11家、农贸市场内水产店6家,对部分餐饮单位菜单中使用不规范的宣传字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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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以来,上街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长江禁捕”工作相关要求,迅速行动:一查进货记录,要求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采购的水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坚决杜绝野味和长江野生鱼鲜等其他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店,不采购、不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二查虚假宣传,重点检查利用店名牌匾、菜单、食品标签、销售清单、店内标语,以及外卖平台公示菜谱等标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查食品原料仓库。严查无标识标签和来源不明及标示“长江野生鱼”字样的水产品。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上街市场监管所强化宣传。在城区人流密集场所、农贸市场、水产店、餐饮店、超市中,向群众广泛宣传不得非法购买、饲养、食用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要求食品经营单位从我做起,不采购、不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于此同时,上街市场监管所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倡导群众凡发现有商家销售或制售从长江捕捞的水产品进行积极举报。

本次专项整治上街市场监管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排查各类经营单位114家,其中农贸市场2个,商场超市6家,电商平台2家,餐饮单位78家,水产店6家,责令4家餐饮经营单位对不规范菜谱标示进行了整改。

(来源:云上阳新 通讯员 黄朋 万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