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31日,一位邹某的嫖客找上小丽,说想要“包夜”。小丽对男友刘强表示:自己晚上有点事情,让他回去今天晚上就不要在这里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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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刘强与小丽也是认识很久了,早就知道她一直在从事性服务,于是就这样被女友小丽赶出了家门,但是没想到这一出去则成为刘强和小丽的最后一面。直到小丽的姐姐长时间无法联系到小丽,觉得事情好像不怎么对劲,去妹妹的住所时在卧室的床下发现了妹妹的尸体,这时的尸体已经轻微腐烂了。但此时,嫖客邹某却早已不知所踪。

直到2020年,逃亡多年的邹某被抓获归案,这件悬案才终于水落石出。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当天晚上,邹某一时兴起,想要舒服、舒服,在找到小丽进行商量价格,确定150元进行“包夜”服务,但是没想到,在邹最舒服的时候,小丽居然提出价格需要上涨到200元,邹某但是哪管那么多,先同意下来,后来给钱时越想越气,与小丽发生争执,易怒之下把小丽按在床上掐着她的脖子,导致小丽喉咙受压,无法进行呼吸,当看见小丽慢慢失去挣扎,将其尸体藏匿与卧室床下,后经过法医鉴定,小丽是因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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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警方逮捕后,邹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透露,当时在杀害小丽以后,他辗转各地,曾经独自一人前往广西捡了一年的破烂。2004年,他因为破坏公共设施被抓,因为那时他用的是一个亲戚的身份信息,所以被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在减刑出狱后,他又在2008年8月因为赌博又被再次抓获。

邹军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他在法庭上表示认罪认罚,依据法律可以从轻判决。最终,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