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1年8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新建商品房交付样板间的装修装饰标准,应与预售清单、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及交房状况保持一致;严禁虚假宣传,严禁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部位,严禁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地铁等公共服务设施等。然而,本报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多次接到业主投诉,反映其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遭遇的虚假宣传等问题,有多名业主还曾被开发商发函警告、甚至登门威胁。记者就该问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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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十里春风售楼处内曾经摆放着地铁线路图。

K2十里春风

说好的地铁没了 业主退房受阻

购房后因认为开发商虚假宣传而抵制甚至要求退房的业主,记者调查发现并非少数。在位于通州区永乐店镇的K2十里春风,一些业主拒绝收房并要求退房,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承诺的地铁并不存在。

“销售说有地铁,半小时到国贸,很多业主冲着地铁买房。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有业主查了规划,才知道小区周边并没有地铁规划。”业主吴女士反映,自己在朝阳区上班,距离小区60多公里,打车一趟得200多元,乘公交一趟得两个多小时,“我们就是奔着地铁去买房的,没有地铁,没法上班,买这房子没意义。”

K2十里春风位于北京东南、首都环线高速外10公里。“地铁S6、京津城际高铁永乐店站”“您通过亦庄站可以换乘S6号线”“大郊亭——朝阳港——于家务——永乐站”地铁线路经过小区的示意图、大大的地铁标志……业主们告诉记者,开发商宣传地铁的易拉宝、展板及示意图,在售楼处从2018年一直展示到2021年年底。“我们还保存着销售介绍地铁站的录音,其实附近根本没有地铁。”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

刘先生介绍,自己买房是刚需,也是首套房。按照每平方米近3万元的价格,他购买了一套不到80平方米的住房。“先让交2万元认购金,交费、排号……”刘先生感觉自己是一步步交费,也一步步被套牢。目前,已收房入住的刘先生常陷入上下班困难的境地,“有时加个班,打车回家得花200多元。是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害了我们。”

至今仍有不少业主坚持不收房并要求退房,还有业主遭登门“协商”。“2021年1月29日上午,开发商一名客户经理带人找到我单位,在我办公室里来回走了一个多小时,使我无法专心工作。”一名业主透露,中午时该经理提出,退房可以,但要扣15%违约金,“国家规定无责情况下,违约金最多扣10%,我们拒绝扣违约金,该负责人竟找到我单位领导,要求我领导管这事儿。”“我们也接到过开发商电话,”一名女士反映,开发商曾称知道其家人在哪儿上班,现在就在其单位门口,要求出来聊聊,“当时我们都特别担心。”

自2021年初开始,百余名业主开始联合抵制,有人曾20余次找开发商讨说法。如今,有业主迫不得已入住,也有业主提起诉讼,更多业主只能观望。

最近,记者来到K2十里春风售楼处,现场已不见有关地铁的宣传展板。一名销售人员称,那些早就撤了,“要乘地铁可以先搭乘7站公交,从廊坊站坐地铁。”

有关资料显示,K2十里春风由北京永乐花园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业主们反映实际控股为石榴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跟进了解该问题及其解决期间,记者曾多次联系石榴集团,一负责人称他们宣传地铁有依据,记者要求其出示依据,该负责人表示找到后向记者提交。截至记者发稿,一直未收到该负责人所提供的地铁宣传依据。

律师说法: 收集证据 依法维权

针 对业主们在购买新建商品房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心主任、地产建工部副主任陈开洋律师建议,面对开发商发出的“警告”函件,业主们不必过于担心; 针对开发商或是销售人员的虚假宣传,业主可向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搜集证据,通过诉讼渠道,理性维权。

陈开洋分析,目前,市场上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开发商常委托一家或多家销售代理公司,采用代销或包销形式对外销售,开发商与代理公司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销售过程中,业主另向代销公司支付一笔“网络推广费”或是“中介费”,该笔费用有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增加购房者负担,也因此给业主后期退房、维权增添阻碍。甚至有开发主体采用隐形持股方式自行注册代销公司,在房子卖完后予以注销,由此带来虚假宣传或欺诈销售等问题,业主维权起来较为困难。

陈开洋建议,假如开发商委托第三方销售公司对新建商品房进行销售,一旦涉及到市政配套宣传、公共区域装修标准、绿地归属等问题,业主应首先关注购房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比如住宅楼前绿地应属小区业主共有,但销售时口头承诺业主可以使用。如果合同中已有相关体现,那么属于开发商自行违约,业主可直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假如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约定,仅仅是销售人员口头宣传或是承诺,则应注意证据收集和保全,对销售人员个人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问题可以认定为销售公司职务行为,如销售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则可以主张开发商和销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陈开洋建议,第一、业主不要轻易相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第二、有关新建商品房装修标准、配套绿地使用、交通及其它市政配套等,应属于购房者着重关注的要件。尤其是市政配套,陈开洋建议业主可在购房前通过规划等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小区所在区域的区域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等规划资料。第三、签订合同前,业主应仔细阅读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内没有明确规定的,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签署补充协议。第四、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聊天记录等,可全部收集起来,不明白处可向专业人员咨询。

网友评论:这不是妥妥的黑社会吗?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