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用麝香给妻子治病,男子猎捕3只马麝,价值9万元。马某甲的妻子身患疾病,听说麝香能给妻子治病,便找到马某乙,商量猎捕马麝,随后二人着手准备猎捕工具。

这天,马某甲、马某乙各自携带事先准备的捕兽夹、手电筒、刀具等,进入“撒莫”林(地名),设置捕兽夹共非法猎捕到3只马麝,二人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当场割取麝香3个、麝尾2根。随后二人将捕猎用的捕兽夹藏匿于现场附近,并将马麝尸体丢弃后逃离。经鉴定:涉案野生动物为马麝,属哺乳纲、偶蹄目、麝科,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只马麝的整体价值为900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案的法律问题,马某甲、马某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释案说法

马某甲、马某乙的行为已经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马某甲、马某乙为了给马某甲的妻子治病,猎捕3只马麝,马麝,属哺乳纲、偶蹄目、麝科,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某甲、马某乙私自捕捉并残忍杀害的行为,已经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野生动物资源是非常珍贵的自然资源,具有生态、科学、历史、美学、文化等价值,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野生动物一旦减少或消失,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将会遭到破坏,长此以往也将影响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本案虽事出有因,但治病有很多种方法,用麝香治病绝不是唯一的方法,该二人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