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会计的疏忽,我们公司没能按期纳税申报,没想到税务部门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给了我们这些税务小白一次改正错误、学习成长的机会。”税务部门的柔性执法方式,让内乡思涵商贸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王先生颇感温暖。

内乡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在收到内乡思涵商贸有限公司逾期未申报的推送后,第一时间通知企业,对其行为下达责令限改通知书,并告知其具有按期申报并缴纳税款的责任和义务,提醒今后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由于此次的违法行为系首次发生,并且因及时完成补报,危害后果轻微,对该企业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与内乡思涵商贸有限公司王先生有相似经历的还有内乡县福瑞金钗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财务负责人赵女士。“我们公司是新成立的企业,对税收知识了解不深,没有注意到申报期限,所以才犯了逾期申报的错误。”在得知自己的行为被免于处罚,赵女士感到激动不已,表示:“‘首违不罚’制度让我们看到了税务部门的审慎与包容,这样的执法方式真是太温暖了。

为了进一步规范“首违不罚”的执行,内乡县税务局强化“首违不罚”内部培训,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了解清单内容,政策规定,保障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降低处罚不当的税收执法风险,提高执法的规范性;组织“首违不罚”专项工作小组,对案例的精准分析与实时跟踪,梳理常见税收违法事项,运用豫税通、企业交流群等方式向纳税人推送“首违不罚”清单和案例,对违法行为提前矫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纳税人课堂、移动纳税服务车等活动,宣传“首违不罚”政策,面对面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提高政策知晓度。

下一步,内乡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落实‘首违不罚’清单,扎实推进精确执法,兼顾尺度与温度,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切实减轻企业运行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刘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