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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南安全市均已按照防范区管理,城市逐渐进入了有序的“重启”状态。 为切实保障工业企业安全稳妥有序复工复产,日前,南安发布了《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内容涵盖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稳定生产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一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全指南。

疫情防控

所有人员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复工

《导则》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机制、做好物资准备、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分级响应处置、应急响应终止等6个方面,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具体可实操的指导。

其中,在无异常情形下,企业应为员工及共同居住(生活)者建立返工前疫期旅居档案、健康档案。开工前所有人员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工。开工后48小时内由企业再组织一次核酸检测,在全市疫情持续期间实行两天一检。 此外,企业要在每日晨(午)间开展进厂(车间)员工体温监测,询问、登记员工有无咳嗽、咽痛、畏寒、乏力等症状。

同时,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查验点,对进出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限制人员聚集、全方位宣传防控知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好信息收集与报告等工作。

安全生产

工业企业复产要严格落实“四个到场”

为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同时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导则》提出,企业要针对开工复产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结合企业实际,科学制定开工复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开工复产计划安排、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同时,要组织全面安全“体检”,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应急处置演练。

在强化开工复产跟踪指导方面,《导则》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督促指导属地企业落实开工复产前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一企一档。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要及时给予开工;对暂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要靠前指导,直至符合开工条件。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入企“三员”做好跟踪推进。

此外,工业企业开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四个到场”,即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相关人员到场、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到场、安全员到场,上门现场核查确认

稳定生产

分级协调化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

在企业稳定生产方面,《导则》从分区分级、分类分批、生产调度、纾困解难、政策帮扶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于疫情期间连续生产的,以企业(园区)为单位“企自为战”“闭环管理”,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审批,并向属地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对于受疫情影响而停产的,参照疫情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做法执行,并在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下,组织开展员工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等知识培训,或组织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对于获得“无疫工厂”称号的,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基础上,优先保障其连续生产。

《导则》明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入企“三员”收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用工、用能、原材料供应、物流、融资等各方面困难问题,实行分级协调化解,点对点因地因时因企施策,对于乡镇(街道、开发区)能协调解决的马上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上报企业疫情防控组分级分类协调解决

同时,打好政策“组合拳”。 各相关职能部门梳理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尤其是针对疫情期间促进企业稳定生产的政策措施,精准推送、直达企业,发挥政策效应; 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帮扶活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项目给予倾斜扶持、优先安排。 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及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


来源:海丝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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