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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档案馆是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沧州市永久保管和查考利用市级档案的基地,是沧州历史变迁的见证者和守护者。为完整记录沧州人民万众一心、和衷共济、群防群控、共战疫魔的全过程,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资料得以永久保存,为人类抗击疫情留下宝贵的记忆和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河北省档案收集管理办法》《沧州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办法》,除依法接收档案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沧州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沧州市社会各界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形成的各类重要原始记录,包括各类纸质档案资料及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档案。

2、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行动情况及突出事例、创新做法的相关资料。

3、反映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情况,民间慈善组织的捐赠资金、物资分配、使用情况,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防控活动情况的相关资料。

4、反映沧州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特别是记录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务、警务、安防、新闻采编等公务人员,以及坚守岗位的工厂工人、外卖小哥、超市服务人员等普通人的照片、录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实物等。

5、沧州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6、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视频及防护用品等。

7、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原创文学、影视、音乐、摄影、书画作品、笔记手稿等。

8、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重大教育意义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和要求

1、以自愿捐献为主,欢迎有捐献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个人来信、来电(鉴于目前防疫形势依然严峻,不接待来访)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待条件允许后,沧州市档案馆将依法依规与捐献者办理交接手续,并发放捐赠证书。

2、本馆接收捐献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沧州市档案馆。捐献者对捐献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献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捐献的档案资料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体现沧州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捐赠资料载体可形式多样,图片资料未经过PS处理,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声像资料应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

4、捐赠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7-2160353

联 系 人:张青 赵娟

电子邮箱:czdaywzd@163.com

联系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1号(市委院内)

邮政编码:061001

沧州市档案馆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