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虽然看不到正义,但不代表正义这个概念不存在,它依然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正如罗翔老师所说,正义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却真实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并且作为法律的向导,正义一直都能够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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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广西象州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民事判决书,引发了网友的激烈探讨,更是60多万的点赞。在判决书中讲述了一桩正当防卫案,年轻的潘女士在回家时遭到醉酒朋友的骚扰,于是潘女士情急之下一掌推开了朋友。

结果朋友仰面跌倒在地,随后昏迷不醒。而潘女士则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将朋友送到医院。可惜最后等到的,却是朋友不治身亡的消息。伴随而来的还有朋友家属的索赔,要求潘女士赔偿87万元的死亡赔偿金。那么这起官司的结局到底怎样?网友们又是因为什么原因纷纷点赞?

潘女士和王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两人的关系说不上亲密但也不算太生疏。在一起吃饭之后,两人决定结伴回家,饭桌上潘女士和王某都喝了不少酒,但潘女士对自己的酒量有数,因此在喝醉之前就及时停止,反倒是王某因为一时兴起喝的伶仃大醉。

2020年5月27日,夜晚10点多,潘女士和王某一起沿着355国道回家。两人都住在罗秀镇,又是朋友,夜晚结伴回家也算有个照应。潘女士原本以为,和王某走在一起,多少可以避免一些危险,但她却不知道,真正的危险就在自己身边。

当两人走到罗秀镇附近的公路上时,周围已经没有往来的车辆,王某趁机对潘女士强行搂抱,并且准备抚摸潘女士的身体部位。这让潘女士大吃一惊,她连忙推开王某。可王某好像下定了决心要骚扰潘女士,竟然再一次扑了上去。

慌乱中潘女士只能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推开王某,或许是王某喝多了酒,身体平衡能力不好,在被潘女士推开后,他酿锵锵的仰面摔倒在地,并就此昏迷过去。潘女士毕竟和王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看到王某就此昏迷不醒便拿出手机喊人赶到现场,把王某送到了附近的卫生院。

可卫生院的医生在对王某进行诊断后发现,王某的情况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而卫生院也没有适合的急救器材,因此只能把王某送到象州县人民医院。

在县人民医院经过了11天的抢救,王某最后还是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据医院提供的死亡通知可以得知,王某具体死因是颅脑损伤、脑疝、颅骨骨折等,很显然潘女士将王某推开导致王某摔倒在地,最后摔伤了脑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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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儿子得知父亲是摔死的,便立刻报警。潘女士也在同一天来到警局自首,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这起案件立案调查,并将潘女士暂时控制。直到2020年8月,潘女士才被移送到当地检察院接受审查,准备起诉。

但经过了一个月的审查,象州县检察院却决定不予起诉,因为他们认为潘女士遭受王某的骚扰在先,出于本能反应和抵抗心里这才推开王某,并意外导致王某死亡。这一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犯罪。

可王某的家属却表示不服,他们决定向更高一级的来宾市检察院申诉,但最终还是被驳回。一计不成的家属又想到一个计划,他们决定不起诉潘女士刑事责任,转而改为民事赔偿,要求潘女士支付王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发总计87万元。

民事赔偿和刑事案件不同,不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查,而是直接由法院审理。王某的家属认为只要绕开了检察院,直接走法院就能够向潘女士索赔。但他们这种想法注定不会成功,因为法院不仅讲究法律,更会伸张正义。

2021年12月23日,象州县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王某对潘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性骚扰,违背潘女士的意愿,对其实施亲吻搂抱,属于不法侵害。而潘女士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遵从身体本能推开王某,以防止不法侵害继续发生,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中规定,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经法院调查发现,在王某倒地昏迷之后,潘女士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主动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至于王某的死因是跌倒导致严重颅脑损伤,严重超出了正常人的认知范围,潘女士难以预料到这一后果。所以潘女士正当防卫的程度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因此也不构成防卫过当。

综上所述,潘女士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自然而然也没必要进行赔偿。法院一审驳回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并且判决由王某一家承担双方的开庭审理和诉讼费用。至此这桩纠纷闹剧终于结束,潘女士也收获了正义的裁决,洗清了自己的冤屈。

不难看出,网友之所以为这桩案子点赞,很大程度是因为法院判决的公平公正,检察院审查的是非分明。要知道真正的正义,不仅仅存在于法律条文中,还要体现在每一个真实的案件里。有些东西人虽不能知,但心向往之,这就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