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男子疑似因毒狗、偷狗被村民抓住,有人将两只死亡的狗绑起来挂在男子脖子上示众。此事引发关注和争议,有人谴责男子恶毒,也有人质疑村民做得太过分。

因毒狗、偷狗被“挂狗示众”,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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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虐猫虐狗姑且让人怒不可遏,竟然还有人悄悄毒人家的狗,偷人家的狗。

4月12日上午,广西柳州柳北区青茂村,一男子被人群围堵在中间。两只死去的大黄狗被红绳拴在一起,挂在了这名男子的脖子上。或是因为狗太重,或是因为无脸见人,男子一直低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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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被人拍下来发到网上,引发关注。

据悉,视频中的男子触犯了众怒——他多次到该村毒狗,偷狗。

有目击者表示,涉事男子前几天刚刚来这边毒死了一位村民养了12年的狗,今天又过来偷狗,大伙好不容易才抓住了他。

细看视频可以发现,男子的身边散落着烤鸭等食物,这些食物事先被下了毒,如今已成了铁证。人们将该男子围起来,又打又骂,致其头部受伤流血。

对此,当地警方表示,目前该男子已被带回问话,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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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网友争议开来。

多数人认为这名男子活该被惩戒:

“最恨这种人,我家养了好多狗都是被这样毒死偷走的!对我们来说狗狗也是我们的家人!”

“村民们别搞这些复杂的,没有用。直接叫他吃完带来的烤鸭就行。”

“有手有脚,做什么工作不行?非要偷鸡摸狗?村民们做得好,这种惯犯不打不会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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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分析,该男子毒狗偷狗的目的是为了捞钱:

“柳州那边很多吃狗肉的,这人就是毒了拿去卖钱的。主要还是有市场,应该抵制卖狗肉的,不然永远都有这样的蟊贼。”

也有部分人认为,村民对男子动用私刑的做法欠妥:

“这位小偷虽然可恨,但头部受伤不轻啊。如果他真的要提起诉讼,打人的村民都得遭殃的。别以为法不责众就可以一起去围攻一名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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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男子冤吗?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他是罪有应得的。但不得不说的是,此人就算罪大恶极,也不至于遭到村民的围攻和辱骂。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家养犬只属于个人财产,男子的行为属于偷盗。对于偷盗,法律明确规定了惩罚标准:如果偷盗财物不足1000元,将被处罚款或拘留;如果偷盗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视各地情况而定)以上,将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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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惩罚涉事男子的也应该是法律,而不是村民。毕竟,小偷也有人身权和人格权,所谓“示众”,那在古时候都是需要慎用的。

跳出罪和罚来看,该男子之所以遭到无数网友谴责,根本原因还在于有关动物保护的法规相比于许多人的文明观念有所滞后,以致毒狗后被打会被大量网友叫好。

对此,我们再次呼吁,完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是时候提上日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