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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近期评出的2021年度厦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佳案件,全面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具有典型性、指导性,为全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树立标杆。同时,集中展示了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丰硕工作成果。

近期,小编将逐一带您了解2021年度厦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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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被告人汪某甲通过笼络亲戚、同乡,并纠集部分刑满释放人员,以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索取不法债务,强迫他人合伙经营或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逐步建立起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宋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王某某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通过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从中攫取了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相关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湖里区检察院在掌握全案事实后,审查认为案件定性应由恶势力犯罪集团改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同时指导侦查机关搜集涉黑组织发展壮大过程及其组织经济犯罪的相关证据。实行同步审查、同步补证、检法同步对接相结合的“以诉导侦、诉审侦同步会商”办案模式,有效提高补充侦查的效率,成功追加起诉7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事实。面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汪某甲以及骨干成员宋某某零口供的不利局面,有力组织证据指控犯罪,善用认罪认罚制度,对被告人进行分化瓦解,确保案件的庭审指控效果。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推动综合整治、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本案是省扫黑办督办案件,湖里区检察院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积极发挥检察主导责任,创建同步审查、同步补证、检法同步对接相结合的“以诉导侦、诉审侦同步会商”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效。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加强检监衔接,深挖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线索。通过发出高质量检察建议深度参与社会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

——刘学敏(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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