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李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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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司资料图

4月11日,湖南网友黄先生向大象新闻爆料,他在BOSS直聘应聘某岗位时,遭到了平台HR的恶意辱骂。

黄先生称,他是湖南工商大学一名大四学生,由于临近毕业,他从3月份开始一直在网络平台上找工作。3月26日,他通过私信的方式,联系上“领航中视国际”公司的HR毛某。让黄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毛某对他的态度却十分恶劣。

双方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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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聊天记录

根据黄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这名头像为“人事总监”的毛某在了解黄先生所在的学校是“湖南工商大学”后,多次发信息对王先生进行言语讽刺,认为黄先生所在的学校“不靠谱”,并表示自己公司就是黄先生学校的实习实训基地。在遭到黄先生反驳后,直接回复“垃圾终归是垃圾。”

“至今没搞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辱骂我。”记者了解到,黄先生所应聘的岗位显示为电话客服,要求大专学历,经验不限,薪资待遇在8000-13000元之间,黄先生称,他的条件也都符合对方的招聘要求,“可能是我回复反驳了他的一些话,所以才对我有这么大的恶意。”

该HR岗位显示“停止招聘”

事情发生后,黄先生在BOSS直聘平台进行投诉举报。4月11日下午,大象新闻记者发现BOSS直聘平台页面上,该HR岗位显示“停止招聘”,黄先生也向记者表示,平台官方客服给他打来电话致歉,并且对该HR岗位进行关停。“希望用人企业不要再夹杂私人情绪,这也是对应聘者的一种尊重。”黄先生说道。

延伸阅读

长沙一人事称喜欢双休是混日子有才也不招 涉事公司处理来了

近日,有网友发文爆料,找工作时和HR(人事)谈论双休事宜,遭其嘲讽称“喜欢双休的都没事业心,实体企业最怕招到混日子要双休的。”

HR的说法引起了该应聘者的不满,其认为每个人的想法和追求不同,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在聊天过程中,该HR还表示,老板说过最讨厌谈双休的,只要谈双休,再有才也坚决不招,最怕混日子要双休的。

招聘者随之回复称是其老板的格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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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聊天记录

4月8日上午,记者拨打涉事公司“湖南醉有味槟榔”咨询电话,一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关注到这个情况,不清楚此事,会跟公司反映一下。该公司一名销售人员称不太清楚,“我会问一下人力资源的同事,让他们核查一下信息。”

该公司一名已离职的HR告诉记者,公司一直实行单休,自己也是因为觉得单休无法抽出多的时间照顾家庭而离职。

“有一说一,我目前不是很清楚那边的情况。我觉得这个事情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吧,没有必要刻意夸大,创业者有他的不容易,咱们打工的也有咱们的不容易。企业的HR不排除也是老板,前老板以前也直接参与过招聘工作的。”

其还表示,找工作就是你情我愿的,公司状况如此,求职者接受不了单休可以再找工作。只不过截图中的那名HR表达过于生硬,话语不妥。

4月9日,@湖南醉有味槟榔销售有限公司发布微博,针对话题“长沙一公司HR称喜欢双休的没事业心”回应称,对涉事员工做出调岗处理。

公司表示,当天由于该员工也接受了其他求职者莫名辱骂,同时因小孩子哭闹造成该员工精神和心态不佳,加上求职当事人言语刺激,因此情绪失控,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另有媒体称公司0人参保系不实信息。

图片来源:微博@湖南醉有味槟榔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将立刻将该员工做出调岗处理,其不再担任公司HR职务,将待其休完产假回司后重新调整具体岗位。

公司将争取与求职当事人取得联系,将此情况做出说明、致歉争取求职当事人理解。

对此记者梳理发现,《劳动法》并未强制规定必须双休,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

如果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计算方式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不仅每周工作六天,同时工作日也存在延长工作时间问题的,那计算方式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资料图 图文无关

目前你是单休还是双休?对单双休你是怎样的态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