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放现在,我3天就可以把这个案子破了!

这是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副局长范新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的一句话。
他口中所说的“这个案子”,就是魏淑敏和她4岁的儿子在赶集路上被杀一案。
1991年,刚满28岁的范新河当上了修武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而他新上任接手的第一起案子,就足足耗去了他25年的光阴。
因为这起案子,他从当年的小范,熬成了今天的老范。
2016年5月23日,经过漫长的侦查摸排,这起在焦作市修武县轰动一时的“母子被害案”终于迎来了水落石出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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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母子遇害

1991年5月23日,农历四月初十。
凡逢五逢十,修武县的群众都会到县城赶集。
这天,因为4岁的儿子咳嗽,河湾村乡村女教师魏淑敏就想带着儿子到修武县城看病买药。
同时,她还想给大女儿买一件花衣服。
在丈夫曹正红那里得到100元“巨款”之后,魏淑敏高高兴兴地骑着自家的自行车载着儿子赶集去了。
但是,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曹正红还是没有看到妻子和儿子回来。
心急如焚的他向邻居借了一辆自行车后就叫上大哥曹正清一起到县城帮忙寻找自己的妻儿。
然而,他们在县城找遍了魏淑敏可能去往的所有地方,始终都没有看见女人和孩子的影子。
农村人赶集,几乎都是完成了既定目标就要马上回家的,没有谁在外面作过多的逗留。
眼看着已经到了晚上十点,街上连做生意的门面都关了店门。
曹正红只得和大哥着急忙慌地往回赶。
此时,对于世代务农的老实人来说,他们是没有将母子二人的下落往坏处去想的。
匆忙赶回家中之后,魏淑敏和孩子并没有像他们预想中的那样在家中等候男人的归来。
面对寂静得可怕的空房间,曹正红这才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他请求大哥和他分头行动再次对赶集的必经之路进行搜寻。
终于,在一个机井房的旁边,曹正清有了重大的发现。
他连忙向着弟弟所在的方向大声疾呼:“坏事了,快来!”
听见喊声的曹正红赶紧跑到机井边,用手电筒一照,他看见自己的儿子正泡在昏暗的井中。
当即,曹正红的双腿就软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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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案的修武县刑警大队的干警们迅速赶到了现场。
就在这口机井之中,刑警们看到了一个小孩子的尸体漂浮在水面之上。
待现场勘察人员固定完机井周边的痕迹物证之后,一名刑警探身到机井之中打捞暂时死因不明的小孩尸体。
孩子怒目圆睁,嘴唇倔强的翘着,双手死死的握着拳头,像是在警告什么,又像是要保护什么。
负责打捞的刑警强忍着心中的悲痛慢慢地将孩子的尸体拉了上来。
突然,随着孩子的身体逐渐地上升,狭窄的机井里又浮上来一具尸体。
经过守望在现场的曹正红的确认,这正是他的妻子魏淑敏的尸体。
两具尸体被打捞上来之后,警方根据死者身体上的创口分析,母子二人均为颅脑机械性损伤致死。
而凶器,就是散落在机井四周的几块石头。
曹正红看着全身赤裸的妻子,强忍住悲痛为她穿上了之后打捞上来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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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陷入僵局

通过对魏淑敏的尸体进行初步检验,警方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起强暴杀人案。
与此同时,根据对现场足迹的勘验和凶器的查证结果,警方认为,机井附近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在机井房里面,警方还发现了一缕属于魏淑敏的头发。
很有可能,施暴者就是利用拽头发的方式强行将魏淑敏和孩子拖进机井房内的。
30多年前,除了采取人力摸排、走访等传统的侦查方式之外,基层警方几乎没有开展技术侦查的条件。
案发地的修武县河湾村,是焦作市重要的产麦地。
案发时正值麦子成熟的季节,天气炎热干燥。
因为没有保存尸体的条件,刑警们只得就地铺上一张凉席进行尸检。
就是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尸检工作,修武警方还将整个焦作市的4名法医都请了过来。
通过尸检发现,魏淑敏母子的肺部并没有充水的迹象,这就证明她二人是先被嫌疑人杀害然后再抛尸井内的。
同时,刑侦人员还在魏淑敏的体内提取到了一份精斑。
除此之外,警方在现场没有发现其他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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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警方通过走访当日赶集的群众得知。
案发当天,在魏淑敏和儿子赶集的必经之路上出现了一个身高约为1.7米的光头男子。
村民虽然不能清楚地看到那个人的面貌,但通过其发型和衣着猜测,这个人绝对不是村子里面的熟人,反倒是有点像附近劳GAI农场的在押人员。
恰好,距离案发地一公里外就有一个名叫新河农场的劳GAI农场。
新河农场始建于1949年,到1991年时,这里还关押着642名罪犯。
90年代初期,我国对刑期在10年以下的罪犯大多采取的是以劳动改造的方式教育改造。
村民所反映的那个光头男人,是不是趁外出劳动期间犯案的呢?
随即,专案组民警对新河农场的罪犯进行了排查。
警方发现,其中有一个名叫梁刚领的人难以证明自己的行踪。
梁刚领,1988年因破坏电力设施被判刑。
在警方对其进行询问时,梁刚领称自己当时正躲在一处角落睡懒觉,根本没有做过坏事。
然而,根据专案组的推测,杀害魏淑敏和她儿子的凶手身高约为1.7米左右,年龄在30岁上下。
梁刚领当时已经23岁,身高体态也和刑警们的推测十分相符。
而且,办案人员还在梁刚领的囚服上发现了疑似血迹的圆形痕迹。
为了确认梁刚领囚服上的痕迹到底是不是人血,法医马上针对血迹开始了实验。
很快,法医鉴定就有了结果,梁刚领囚服上的疑似血斑就是人血。
发现是人血时,整个专案组的侦查员们都兴奋了。
看来,真相就快到来了。
刑警们按捺住内心的激动,立即又开始了血型检验工作。
经过反复比对,一个更令人震惊的结果出现了。
梁刚领的血型是A型,魏淑敏的血型的AB型。
而梁刚领的囚服上的血型正好是AB型,与被害人魏淑敏的血型一致。
梁刚领有重大嫌疑!
然而,面对警方的询问,梁刚领始终不愿承认是自己杀害了魏淑敏母子。
在范新河看来,此时也不宜对梁刚领加大审讯力度。
因为,仅靠衣服上的血型是定不了一个人罪的。
他们还要等待,等待北京的精斑鉴定结果。
如果说是梁刚领做下了这起案子,那么魏淑敏体内精斑的血型就应该和梁刚领的血型一致。
1991年6月11日,案发两周之后,修武县公安终于拿到了公安部刑事科学第二研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经检验,梁刚领的血型为A型,魏淑敏体内精斑的血型为O型。
这说明,梁刚领不是杀害魏淑敏母子的凶手。
后来,经过刑警和管教的反复询问,梁刚领才交代了囚服上血迹的来源。
原来,他是与同监室罪犯斗殴才染上的血迹,因为害怕被管教扣分,所以才不敢说出真相。
而那个和他打架的人的血型,恰恰也是AB型。
经过半年多的反复调查,办案人员再也没有找到其他具有嫌疑的作案对象。
时间,一转眼就来到了1991年的12月底。
此时距离魏淑敏母子被害已经过去了7个月之久。
虽然,警方已经针对此案作了大量的排查工作,也通过摸排列出了不少的嫌疑对象。
但囿于当时的技术条件,警方一直都没能查明真凶。
嫌疑人要么是有不在场证据解除了嫌疑,要么就是证据不足无法锁定。
眼看1991年就要过去,侦查工作却彻底陷入了僵局。
当年参与专案组的刑警们不止一次重新返回命案现场勘查,周而复始,不厌其烦。
一直到2016年,案情才稍微有了眉目。

03 技术突破

当年,由于办案条件的限制,全国各地的基层公安机关几乎都没有专业的物证保管设施。
甚至连小到保存物证的盒子,都是刑警们利用身边的废纸箱手工制作而成。
25年前发生在河湾村的母子被害案的物证同样如此,那个放置着精斑的纸盒子,就一直处于不断修缮之中。
修武县的刑警们相信,随着刑事技术的发展,只要保存好盒子里的物证,案件终究会有水落石出的那天。
用时任法医王卫华的话来说:
我手上的案子破不掉,是由于技术的限制。
只要我把物证保存好了,下一代警察是有机会、有可能把这个案子破掉的。
王法医的这句话,同样也代表了专案组其他刑警的心情。
2016年5月4日,修武公安接到了河南省公安厅DNA数据库的比对报告。
报告显示,宁陵县程楼乡75岁的史老汉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面对这样的结果,范新河等人感到十分意外。
怎么会是一个75岁的老人呢?
25年前,通过侦查人员的反复论证,嫌疑人的年龄应该为30岁左右。
如今冒出来一个75岁的老人,是警方的判断失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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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省公安厅的刑事技术专家给出了一个科学的说法。
根据遗传学规律推测,魏淑敏体内的精斑如果不是史老汉的,那就应该是史老汉的后代的。
也就是说,凶手有可能是史老汉的儿子,也有可能是史老汉的孙子。
修武警方当年的推断并没有错。
听到来自专家的权威解释,修武县警方立即开始了对史老汉的询问工作。
当然,这一次询问,主要是以探听虚实为主。
同时,警方还要在法定的询问时间内完成对史老汉的DNA信息比对工作。
在面对75岁的史老汉时,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刑警并不急于切入正题。
就在看似不经意的一问一答之间,刑警们掌握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
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史老汉对于1991年5月的一次远行印象特别深刻。
史老汉说,那是1991年收麦子前的几天,他曾经去过修武县。
20多年前的事情,老汉能够清楚的记得,那说明,他在修武县遇到了一件难以忘怀的事情。
然而,正当现场负责询问的刑警们准备改变审问策略时,省公安厅又传来了一个消息。
史老汉的DNA 样本和修武县1991年“5 23”案件的精斑样本并不属于同一个人。
证据断了,这就证明史老汉并没有做过这起案子。
但是,史老汉为什么对于25年前的修武县之行印象那么深刻呢?
一个人如果不是做了一件特别的事情,怎么会对25年前的一个普通的时间、地点如此记忆犹新呢?
他当年到底去修武县做过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省公安厅的刑事技术专家向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咨询得到了一个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结果。
公安部的专家认为,75岁的史老汉应该是建国后公安机关在进行DNA检测的时候碰到的最意外的一个情况。
DNA在史老汉这一代人的身上发生了某种变异,所以真正的嫌疑人应该是在史老汉的儿子辈当中。
但是,就在警方对史老汉进行询问的同时,史老汉的3个儿子都被抽取了生物样本做了DNA比对,结果他们3个人都不是真凶。
真凶到底是史老汉家的谁呢?
就在此时,警方从走访中得知,史老汉家还有一个死了10年的人逃过了DNA检测。

04 接近真相

史老汉原本有4个儿子。
十年前,他的大儿子史家周得了一场暴病突然死亡。
村民们在谈论到史家周时显得极为隐晦。
对于一个已经死了十年的人,他们在忌惮什么?
经过全面仔细的摸底调查工作,史家周生前让人触目惊心的经历逐渐呈现在了侦查人员的眼前。
可以说,史家周的一生,就是不断犯罪的一生。
1981年,史家周因犯强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1992年,史家周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01年,史家周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可以说,史家周在服刑期间,几乎住遍了河南省的每一个监狱。

而1981年到1988年期间,史家周就正在修武县的新河农场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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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魏淑敏母子被害时间为1991年,看起来和史家周的释放时间中间还有3年的差距。
但是,史家周在修武县新河农场出狱后,并没有返回宁陵老家。
他仍然继续逗留在修武县。
史老汉之所以能够清楚地记得1991年麦收前的几天去过修武县,就是因为他为了到此地来看望自己的儿子。
案情侦办到这里,已经没有退路可走。
十年前已经死亡,如今又浮现在侦查人员面前的史家周,已经是最有可能作案的最后一个嫌疑对象了。
史家周自从在宁陵老家侵犯妇女被抓之后,他的名声在当地已经非常臭了,已经没有办法在家呆下去。
所以,当年28岁的史家周,很有可能就是那个强暴杀害魏淑敏的人。
25年前的公安民警,还没有DNA这个概念。
但是,老一辈的法医工作者,却始终保留着这样一份检材。
之后,为了找到了史家周生前留下的生物检材,刑警们来到了十年前史家周曾经居住过的房屋。
然而,由于时间整整过去了10年,技侦队员们始终提取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此时,若想要取得史家周的生物样本,就只有开棺验尸了。

05 贪婪老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可以进行勘验或是检查。
但是修武县的刑警们为了照顾史老汉的情绪,决定从人道主义关怀上为其解决一部分费用。
钱不多,但对于开棺验尸后的重新安葬,绝对是足够的。
挖人家坟墓,对老百姓来说是比较忌讳的。
负责与史老汉对接的刑警站在认同民间风俗习惯的角度请求史老汉的配合。
一开始,史老汉答应了公安机关关于开棺验尸的请求。
然而,就在刑警做完其思想工作计划下一步行动之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此时,史老汉突然提出,要求办案人员补偿10万元丧葬费用。
10万元?
这个数目让办案民警都感到可笑。
本来按照规定,警方可以一分钱都不拿。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来考虑,警方还是认同了一部分费用。
如今你史老汉狮子大开口,显然是没有认清楚现实吧。
在听完史老汉的要求之后,刑警们又不得不返回他的家中继续对他做思想工作。
然而,任你警方从政策讲到感情,史老汉就是一个意见:
不见到10万块钱,就坚决不同意开棺验尸。
三番五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警方只得放弃了正面对接。
他们辗转走访了多家农户,终于找到了开棺验尸的突破口。
据多名村民反映,史家周出殡那天,史老汉根本就没有出现过。
而且,史家周死后,史老汉压根儿就没有为儿子安排葬礼。
他只是请了4个村民将自己的儿子草草埋葬了事。
没有寿衣、没有棺材,更没有陪葬物,就是用架子车直接将史家周拉到两个粪坑中间埋掉了。
村民们的描述让刑警们大为吃惊,史老汉原来说的风光大葬竟然是这样。
显然,像这样的安葬方式,史老汉也没有花费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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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刑警们对史老汉展开了思想攻坚。
“史家周埋的时候你怎么埋的,有没有板什么的?”
“没有板。”
“你给他弄棺材没有?”
“没有弄棺材。”
“你给他办仪式了没有?”
“没有办,啥事都没办。”
“啥事都没办一分钱不花,现在你提出来要钱?
你老史一张口就10万块钱,作为我们来说愿意扒坟吗?
你老史觉得扒坟晦气跟我们要10万块钱,我们民警赶几百里路过来扒坟是福气吗?
前期我们也很同情你,你老人家的家庭条件也不是特别富裕,生活挺不容易的,我是很同情你的,但是这个事情已经两天了,今天这个坟我们必须要起。
我们要给25年前的受害人一个交代,给天下老百姓一个答案。
老史,今天这坟你同意扒吗?”

“我同意,我全力配合。”
最终,在经过刑警们的努力沟通下,史老汉同意了开棺验尸。

06 告慰亡灵

仿佛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2016年5月23日,天空下着毛毛细雨,在魏淑敏和儿子被害整整25年这天。
史老汉终于答应了警方开棺验尸的要求。
负责开棺验尸的法医就是当年保存精斑25年的王卫华警官的徒弟范玉峰。
25年前,王卫华提取到了凶手的精斑样本。
25年后,范玉峰将要对嫌疑人史家周的遗骸做DNA提取。
不久之后,鉴定结果出来,当年参与办案的刑警们屏住呼吸聆听着范新河宣布鉴定结果:魏淑敏体内的精斑与史家周DNA吻合度达到99.999999%,从技术上可认定史家周为本起案件真凶。
经过25年的坚持不懈,修武县公安机关终于将这桩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6年8月11日,修武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将鉴定书送到了死者魏淑敏女儿曹海燕的手中。
这个当年只有8岁的女孩,抱着迟到了25年的真相,泪洒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