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池尾办事处发布了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嘉应华府商铺出租项目招标公告,将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普宁市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室举行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嘉应华府村集体所有的商铺出租招标会,此次招标共八个单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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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嘉应华府商铺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受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我所定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普宁市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室举行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嘉应华府村集体所有的商铺出租招标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村委会。

二、此次招标共八个单元,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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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单元:位于嘉应华府金池路段第7号至第11号商铺,建筑面积1,029.91㎡,租金评估合计为433,000.00元/年。

2.第二单元:位于嘉应华府金池路段第12号至第16号商铺,建筑面积1,011.92㎡,租金评估合计为425,5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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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单元:位于嘉应华府广达北路段第17号至第22号商铺,建筑面积1,243.99㎡,租金评估合计为522,500.00元/年。

4.第四单元:位于嘉应华府广达北路段第23号至第28号商铺,建筑面积1,215.55㎡,租金评估合计为511,0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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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单元:位于嘉应华府新华里路段第28A号至第31A号商铺,建筑面积1,447.99㎡,租金评估合计为261,000.00元/年。

6.第六单元:位于嘉应华府新华里路段第32号至第37号商铺,建筑面积1,095.1㎡,租金评估合计为197,500.00元/年。

7.第七单元:位于嘉应华府新华里路段第38号至第42号商铺,建筑面积1,196.85㎡,租金评估合计为215,500.00元/年。

8.第八单元:位于嘉应华府新华里路段第43号至第47号商铺,建筑面积1,133.13㎡,租金评估合计为204,000.00元/年。

三、经营条件:

1.商铺不得经营餐饮业;

2.租赁期限内,愿意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按要求按时缴纳管理费、水费及电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权限以合同条款为准。

四、租赁期限:商铺租期为6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6年。

五、租金交纳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六、投标者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及相关事项:

1.第一单元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第二单元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第三单元投标保证金为12万元;第四单元投标保证金为12万元;第五单元投标保证金为8万元;第六单元投标保证金为8万元;第七单元投标保证金为8万元;第八单元投标保证金为8万元。

2.有意竞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以汇款方式,账号在报名时提供)方有资格参加竞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3.投标方撤销报名或中标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委会将扣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者可于报名时联系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委会到实地进行确认并认真查阅由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则表示已清楚租赁商铺的性状及同意合同条款约定。

八、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止(上班时间)。

九、报名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或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村委会。

十、联系方式:池尾街道:陈先生,电话0663-2281168。华市村委会:赖先生,电话13927051483。

十一、其他事项:有意竞标者,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村嘉应华府商铺示意图》

7-16商铺

28A-31A商铺

32-37商铺

38-42商铺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