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梁莹莹

4月8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解读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科长孙永平就近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孙永平介绍,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的通知》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又一个新举措,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优化了办事流程,实现了“掌上办、远程办、现场办”三位一体办理,最大程度便民利民,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

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放宽提前还款的条件:1.申请时限由原来的还款满12个月调整为首次还款后即可申请。2.取消还款次数限制,由每年限还一次调整为次数不限。3.提前还款的额度由每次为万元整数倍放宽为千元整数倍。

增加提前还款的办理渠道:由在受委托银行柜面办理的单一模式,拓展为通过“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烟台一手通APP以及受委托银行柜台均可办理,满足了贷款职工的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