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费某某,万荣县解店镇人。2022年3月28日,费某某驾驶轿车由闻喜上高速,当晚凌晨1时许,到达万荣东高速出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检查站执勤交警示意费某某停车接受检查,费某某不服从执勤交警指挥,径自驾驶车辆通过检查站,加速驶离,逃避疫情防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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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解店派出所调查,费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万荣县公安局依法对费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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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某某已按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相关防控措施。

来源:万荣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