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无锡4月8日消息(记者郑楚豫 见习记者王姝姝)据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消息,4月7日,无锡市在“应检尽检”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朱某伟(男,35岁,现居住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已被隔离治疗。

经调查,4月1日以来,朱某伟驾车往返外地,返锡后谎报行程轨迹,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未按照《无锡市疫情防控第78号通告》《无锡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致使新冠肺炎有严重传播危险。

朱某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已对其立案侦查,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朱某伟挂靠的无锡市伟宏运输公司立案调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巨大,居民须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