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定州市监委发布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结果。

经查,陈耀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多占公有住房;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权便利在公司经营、承接印制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业务、安排亲属工作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通报称,陈耀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耀明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陈耀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河北省定州市监委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今年58岁的陈耀明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在该系统工作了37年。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历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综合计划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防伪印刷公司筹备组成员,海南华森实业公司(印制公司下属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印钞厂副厂长等职。200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1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根据去年12月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信息,陈耀明是主动投案。当时网络还曾传言其出事“疑似因私印‘同号钞’2万亿。”。央行货币金银局有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对此辟谣。据介绍,人民币印制发行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中国人民银行一直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央行对造谣、传谣行为严厉谴责,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中国印钞造币集团(去年由“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更名而来)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出资的大型国有企业。该集团下辖23家大中型企业,包括7家印钞公司、3家造币公司、2家钞票纸生产企业,3家特种防伪、特种油墨、雕刻制版等专业公司和7家市场型企业。

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设计者、制造者和维护者,中国印钞造币先后设计、印制了五套人民币以及题材丰富、技术先进、印制精美、意义重大的纪念钞(纪念币),并为多个国家和地区设计、印制货币。中国印钞造币还是标准国库金的制造者;是以国徽、国家级勋奖章、奥运会奖牌为代表的重要证章的制造者。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7月初,陈耀明的老领导、已退休近三年的贺林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贺林曾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调任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职退休。贺林任总经理时,陈耀明任副总经理,两人曾搭档10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