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8日讯(记者 陆彦蓉)4月2日清晨8时许,市南公安分局金门路派出所与市南分局刑警大队的办案民警经过连日蹲守,在李沧区滨河路附近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赵某某(男,62岁,山东人)抓获,赵某某在到案后对自己连续多次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

2021年底,金门路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报警,称其驾驶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行至逍遥一路时因急于上厕所,将未锁的电动车停放在公共厕所门口,离开时发现电动三轮车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由于嫌疑人行踪不定且居无定所,给案件侦查造成了不小的阻碍,办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难,通过大量细致的侦查工作,并借助智慧警务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赵某某并将其抓获。办案民警询问了解得知,赵某某此前曾多次盗窃、诈骗,2020年6月被刑满释放后来到青岛以打零工为生并且居无定所。案发前赵某某在某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当天赵某某根据安排外出工作,途径逍遥一路时发现了停放在公共厕所门口的电动三轮车上还插着钥匙,赵某某临时起意将电动三轮车盗走并在第二天进行了销赃。经过进一步审查,赵某某还供述其在去年两次盗窃他人手机的行为,合计案值达5000余元。日前,赵某某已被市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