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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最新通报

2022年4月7日0-24时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9例

安徽省报告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9例(宿州市埇桥区1例,阜阳市颍上县7例、太和县1例、颍州区22例、颍东区1例,淮南市凤台县16例,六安市裕安区20例,宣城市广德市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例(淮南市凤台县),新增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2例(合肥市包河区1例,亳州市利辛县1例,淮南凤台县8例,滁州市琅琊区3例、南谯区2例,芜湖市南陵县1例、繁昌区6例)。

截至4月7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033例,目前在院治疗19例(芜湖市繁昌区2例,合肥市肥东县1例,淮南市凤台县7例、田家庵区1例,宣城市宣州区1例,阜阳市颍上县5例,淮北市相山区1例,六安市裕安区1例),累计治愈出院1008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5例,治愈出院11例,在院治疗4例;累计报告医学观察67634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1212人。

截至4月7日24时,安徽省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13例(安庆市宿松县1例、桐城市1例,宿州市泗县1例、埇桥区1例,滁州市琅琊区4例,亳州市利辛县2例,马鞍山市当涂县8例、雨山区2例,铜陵市铜官区30例、义安区8例、郊区3例、枞阳县1例,合肥市瑶海区4例、肥西县1例、蜀山区1例,蚌埠市五河县2例、龙子湖区4例、淮上区1例、蚌山区1例,芜湖市繁昌区28例、南陵县2例、镜湖区3例、弋江区1例、湾沚区1例、鸠江区6例、无为市2例,阜阳市颍州区37例、颍上县56例、太和县11例、阜南县1例、颍东区6例,淮南市凤台县320例、寿县10例、田家庵区5例、谢家集区4例、八公山区2例,宣城市宣州区3例、广德市1例,六安市金安区10例、裕安区27例,黄山市祁门县1例)。

疫情管控期间

安徽多个景区、影院暂停开放!

多人被拘留

关于蜀山区小庙镇西城梅苑工地发生疫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通报

合肥市蜀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昨日通报,经公安机关调查,4月6日筛查发现的蜀山区小庙镇无症状感染者舒某某,其工作地西城梅苑安置点工地承建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执行经理陆某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施工劳务单位涡阳县恒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违反防疫相关规定,未落实主体责任,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造成一定后果。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该二人依法行政拘留,并视情对其他责任人依法追责。同时责令工地立即整改,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宿州埇桥区一无症状感染者被立案侦查

4月7日,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6日晚,罗某某(男,47岁,河南省驻马店市人,货车司机)经埇桥区疾控中心检测、市疾控中心复核均为阳性,市专家组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警方在配合埇桥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发现罗某某、网约出租车司机及盐洛高速宿州服务区保洁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严重影响日常社会秩序。4月7日6时许,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已对上述人员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将根据调查取证和疫情传播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仍违规营业,行拘

4月7日,阜阳颍上县公安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称,4月6日,颍上县建颍乡张某红不服从政府在疫情防控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其经营的宾馆依然违规营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

张某红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颍上警方给予张某红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百元整的处罚。

合肥多个景区暂停开放

因疫情防控要求,合肥包公园景区、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安徽创新馆、合肥海洋世界、李鸿章故居陈列馆、南艳湖全民健身中心等景区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合肥多家影院宣布暂停营业

4月7日,合肥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发出暂停营业通告。通告称:从即日起,合肥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旗下影院将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待另行通知。

据悉,此次暂停营业的电影院包括长江影城(步行街店)、长江影城(佳源唯品会LUXE店)、人民影城和解放影院等。

来源:安徽省卫健委、市场星报、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安徽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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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审核:侯莹莹

审签: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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