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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4 月 7 日,中国台湾地区初审通过安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新增经济间谍罪,规定任何人不可为外国、陆港澳及境外敌对势力侵害、窃取核心关键技术。

据了解,此次安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新增“经济间谍罪”,明定任何人不得为外国、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为侵害核心关键技术的行为。

所谓核心关键技术的定义是,如流入外国、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或境外敌对势力,将重大损害安全、产业竞争力或经济发展的技术,其中包括半导体产业。(校对/木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