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连日来,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辅警闻令而动、担当作为,全警全力、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对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一、不配合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不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不听从劝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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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自觉配合防控措施,不仅体现个人素质,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不配合防控措施,任性妄为,会带来病毒传播风险,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4月2日,纪某某在进入某小区时拒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测温验码要求,强行驾车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金水派出所依法对纪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二、不配合履行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配合,不如实、及时上报健康信息,未做好个人防护随便出入,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到人员密集场所。

警方提醒

居家隔离通过物理上的隔绝,阻止无症状的密切接触者或潜在病人在社会上滞留与传播。如果不配合居家隔离,不仅不利于尽早发现密切接触者是否发病,延误救治,还会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安全,可能会在潜伏期内将病毒传染给身边的健康人群。

3月20日,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控点巡逻时,发现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东营的韩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要求擅自外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胜利派出所依法对韩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三、宾馆等场所不主动落实责任

宾馆、酒店、商超、门店、饭店、娱乐场所、农贸市场、企业、洗浴、按摩、足疗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不履行登记、排查、上报、测温、验码、消杀等防控措施,瞒报、漏报重点疫情地区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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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宾馆酒店等场所人员流动较大,病毒传播风险高,如果心存侥幸,不落实登记、报备、排查、测温、消杀等防控措施,一旦有患者在此消费、停留,极有可能因人员聚集造成大面积扩散、感染,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安全。

3月10日,民警在开展宾馆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安全检查时,发现住在某宾馆的一名男子系从中高风险地区回到东营,该宾馆负责人未对男子入住情况向社区和公安机关报备,并给其办理登记入住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东六路派出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是我们每个人的目标

更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警 方 提 醒

疫情当前,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好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东营开发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