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

当前奥密克戎毒株隐匿性强、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现将有关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员相关管控措施

1.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惠人员,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进行管控。

2.省外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地级市、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所在地低风险地区来(返)惠人员以及行程码带星号、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严格落实“五天三检”管控措施。核酸结果未出前不能流动。

3.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惠,抵惠后24小时须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方可有序流动。

4.省内14天内有阳性病例报告的贵阳市关联区域、黔东南三穗县、黔西南兴义市、安顺市普定县、六盘水市来(返)惠人员,严格执行“五天三检”管控措施。核酸结果未出前不能流动。

5.2022年3月31日以后上海来(返)惠人员,抵惠后一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居家后社区落实“二对一”管理。

 二、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请以上来(返)惠人员,必须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向目的地村居或社区报备,请广大居民群众进行监督,未报备的请拨打0854-6228761进行举报。

2.为保护您和家人健康安全,请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出门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一米线,严格配合扫双码,近期尽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齐心协力共同应对疫情风险。

福泉市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毫不放松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贸场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商贸场所要落实好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各场所要安排专人场内巡查,督促提醒商家和顾客戴好口罩;要加强日常防疫巡查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倡导非接触式结账支付。近期不得举办各种人员聚集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零售药店。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退烧药限购管理制度,严禁向未能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烧药。一旦发现发热患者,药店要按规定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零售药店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全覆盖监测。

 三、室内文娱场所。影剧院、酒吧、网吧、KTV、台球室、游戏厅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按照“预约分流、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的原则,合理控制人流密度,落实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麻将馆、棋牌室暂不开放。

 四、住宿场所。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信息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做好室内通风、公共区域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餐饮场所。餐馆、饭店等餐饮场所要坚持做好测温扫码工作,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加强员工卫生管理、原料采购和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顾客服务等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倡导公勺公筷、分餐制,常备防疫用品,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六、景区景点。福泉古城、洒金谷等景区景点要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环境卫生管理,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和密闭空间通风换气,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合理控制游客接待上限,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对容易形成游客聚集的项目、场所要合理设置观众间距,防止人员过于密集。

 七、殡葬场所。殡仪馆所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要安排专人场内巡查,督促提醒参加葬礼人员戴好口罩,合理控制人员密度,落实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提供麻将、棋牌等娱乐活动。

 八、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含各类培训机构)和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晨午检措施和核酸检测抽检措施,加强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做好食堂环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因病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校医务室要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九、医疗机构和场所。医疗机构需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具体的医疗保障措施,满足市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十、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加强机构环境通风消毒,做好工作人员、被管理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探视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并进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探视。

 十一、宗教场所。加强场所的环境通风消毒,做好工作人员、被管理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十二、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含培训班),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参会人数,尽量缩短时间。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斗牛等群众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举办跨省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并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对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行为要严格落实“双报备”,即自行举办的个人要提前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报备,承办宴会的餐饮场所须提前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行业监管部门报备,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场所通风消毒,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就餐场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私自举办或承办宴会的经营主体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办公场所、经营场所等其他场所。一旦查验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和体温异常人员(体温37.3℃以上),要按规定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同时,应立即对其做好防护措施并告知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居)前往处置。

以上规定自2022年4月4日起执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和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福泉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4日

  长顺县

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多地频发,涉及面广,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零售药店。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退烧药限购管理制度,严禁向未能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烧药。一旦发现发热患者,要按规定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零售药店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全覆盖监测。

二、住宿场所。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信息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做好室内通风、公共区域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商贸场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商贸场所要落实好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各场所要安排专人场内巡查,督促提醒商家和顾客戴好口罩;要加强日常防疫巡查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倡导非接触式结账支付。

 四、餐饮场所。餐馆、饭店等餐饮场所要坚持做好测温扫码工作,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加强员工卫生管理、原料采购和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顾客服务等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倡导公勺公筷、分餐制,常备防疫用品,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五、景区景点。景区景点要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环境卫生管理,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和密闭空间通风换气,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合理控制游客接待上限,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对容易形成游客聚集的项目、场所要合理设置观众间距,防止人员过于密集。

六、室内文娱场所。影剧院、酒吧、网吧、KTV、台球室、游戏厅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按照“预约分流、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的原则,合理控制人流密度,落实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七、殡葬场所。殡仪馆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要安排专人场内巡查,督促提醒参加葬礼人员戴好口罩,合理控制人员密度,落实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提供麻将、棋牌等娱乐活动。

八、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含各类培训机构)和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晨午检措施,加强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做好食堂环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因病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医务室要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九、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含培训班),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参会人数,尽量缩短时间。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斗牛等群众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举办跨省会议活动。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并向村(社区)报备。

 十、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加强机构环境通风消毒,做好工作人员、被管理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探视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并进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探视。

十一、其他各类场所。一旦查验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和体温异常人员(体温37.3℃以上),应立即对其做好防护措施并告知所在镇(乡、街道)或村(社区)前往处置。

十二、以上规定自2022年4月5日起执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和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长顺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都匀市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规范佩戴口罩对减少新冠病毒感染极为重要。据专家研究表明,如果新冠病毒感染者不戴口罩,健康的接触者戴口罩,感染率是70%;如果新冠病毒感染者戴口罩,健康的接触者不戴口罩,感染率是5%;如果两人都戴口罩,感染率则为1.5%;如果两人都戴口罩且保持1米社交距离,感染率基本为0。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佩戴口罩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广大市民应积极提高疾病预防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落实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倡个人随身携戴口罩,在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时都应规范佩戴口罩。要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不在交谈时取下口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的情况,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严格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要自觉当好佩戴口罩的“监督员”和“宣传员”,动员引导家人亲属、邻里街坊、亲朋好友等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时刻加强防范,共同构筑疫情防控的安全网。

 三、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服务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文体服务场所,影剧院、网吧、酒吧、KTV等室内密闭场所,沿街店铺、理发店、餐饮店等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上岗,与顾客服务交流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在物品交接传递时避免直接接触。要禁止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并及时劝导场所内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单位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疫情防控提示,督促从事对外服务工作的员工在上班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确保每名员工知晓疫情防控政策。

五、公交车、出租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营运时,司乘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劝导纠正未落实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乘客,对拒不配合的乘客,应拒绝其乘车。要敦促乘客尽量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不在车厢内饮食。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各类经营主体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各镇(乡、街道)、村(社区)、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做好街道、公园、广场、公交站台、农贸市场等场所的日常巡查,及时劝导不戴口罩、扎堆聚集等行为。

 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小喇叭等方式,提醒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呼吁广大市民坚持佩戴口罩,切实营造“全民戴口罩,人人防病毒”的浓厚氛围。

口罩虽小,体现文明。广大市民朋友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养成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守护好我们健康平安的家园。

都匀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