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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有效阻断传播途径,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钦北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瞒报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二)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未提前报备或未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措施人员;

(三)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四)健康码为红色、黄色,未及时报备擅自外出的人员;

(五)组织和参与聚集、聚餐、聚赌等任何形式群体性聚会活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宴会,3人以上不戴口罩扎堆聊天及其他形式聚集性娱乐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下棋等);

(六)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

(七)违规售卖退烧药物的各类药店。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情况,广大居民可如实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址,医疗机构、药店名称及地址等信息,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举报,电话0777-3686522。

三、奖励标准

对上述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奖励人民币200元。被举报的人员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每查获1人,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

衷心感谢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的隐私保护工作,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钦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来源:钦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