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7日23时35分许,乌兰察布市公安交管支队化德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文化路蒙商村镇银行附近发生一起事故。事故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是一起两辆小型轿车碰撞事故。事故中队调取视频监控还原了整个事故过程:崔某某驾驶蒙J9xxx3号小型轿车沿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蒙商村镇银行”门前路段处时,与临时停车于文化路东侧路边殷某某驾驶的蒙JYxxx5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崔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过错严重,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殷某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崔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化德交管大队已立案侦查,同时对崔某某作出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以及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害人害己,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应严格守法,一旦违法上路,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素材来源:乌兰察布市交通管理支队化德县大队
▎通 讯 员 :曹佳慧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如果喜欢,请点亮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