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芝罘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芝罘区部分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自4月5日5时起,解除振华商厦七楼、振华商厦东区三楼封控措施

2.自4月5日5时起,解除东至海港路、西至华丰街、北至西大街、南至振华商厦南侧停车场通道区域内管控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解封后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有发热等异常症状时,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防护措施;坚持非必要不出行,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

特此通告。

芝罘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