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院:

近期全国多地爆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扫、外出等人员流动和聚集活动将明显增多,疫情防控风险进一步增大,为全面做好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体干警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十不准”工作纪律》,假期期间要减少人员聚集,不组织、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祭扫活动严格按照各地区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公告执行,切实降低聚集性风险。

二、目前我区疫情虽有好转,但仍有零星散发态势,全区各级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对全体干警、职工提出疫情防控具体要求,不折不扣压实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持续从严从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级法院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干警要严格落实出行报备制度,各级法院督察部门要跟进监督检查。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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