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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咨询,李律师,我们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了,如果对财产分割问题有争议,还能去法院起诉吗?

首先我们需要看,达成离婚协议是否领取的结婚证。

如果在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之前,因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一方当事人当然可就财产问题予以反悔,如果想离婚,想争取抚养权、分割财产,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果在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之后,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就不能对财产分割等问题反悔了,就并不能去法院起诉。但在四种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仍可就财产分割问题提起诉讼:

一是,可以就离婚协议未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

二是,离婚后发现都对方在协议离婚时故意隐瞒了涉及财产的重要事实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是,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胁迫情形。协议离婚时,一方使用言语、行为等对另一方进行威胁而迫使其同意财产分割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法院经审理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胁迫情形的,应当依法审查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作出裁判,如果没有发现胁迫情形的,将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四是,协议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况或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对小孩遗弃、暴力虐待等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注意:就离婚本身不可以另行起诉,即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有离婚的法律问题,可以杭州李晓娟律师,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