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来源:滨州生活汇综合大众网泰安、济南日报 编辑:滨小影

3月31日晚,滨州多个小区群内传播这样一段消息:

通知:

今晚不要开窗户,半夜对大面积全面消杀。这个消杀的液体对肺部不好,明天早上也别先开窗户,消息准确。转告一下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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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官方核实:3月31日晚滨州并无大面积消杀的行动或通知。另:停暖后温度降低,大家今晚盖厚点被子,出门穿厚点,小心感冒发烧,特殊时期都注意点。

网传泰山区将大面积消杀,系谣言!

3月31日,在微信群有网民转发消息称:“ 今晚不要开窗户,半夜对大面积全面消杀。这个消杀的液体对肺部不好,明天早上也别先开窗户,消息准确。转告一下家人! ”当日晚,经相关部门核查为假信息

泰山区委网信办提醒:疫情期间,请勿转载来源不明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上虚假信息,及时举报网络不良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文明上网、理性发声,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今晚济南进行大面积消杀消毒”?官方回应

今天下午

一则消息在济南市民的微信群、朋友圈流传

消息内容如下:

“济南市今晚

将对城市区进行大面积全部消杀

请广大居民尽量不要开窗户

这次消杀的液体对肺部不好

消息准确,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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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卫健委紧急公开辟谣

此消息不属实,系谣言

请广大网友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

不传谣、不信谣!

经搜索发现

类似的新闻在2020年时就出现过

提个醒:

涉嫌违法!疫情防控期间这些行为不能干

01

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散布和传播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02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3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4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相关防控政策的,擅自外出、聚集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5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06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7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8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9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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