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据昆明发布:男子从上海飞昆明后核酸阳性,其轨迹涉及主城4个区。对于遭辱骂“千里投毒”,男子回应此次行程走的是正常程序,并提供离沪前核酸阴性证明。(3月30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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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昆明核酸阳性男子发声多人辱骂“千里投毒,“非常对不起,影响了大家”

防疫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经验教训都有了,该受处罚的也受到了处罚,为何仍有网民网暴核酸阳性者?

2020年12月8日,随着成都3例新冠肺炎确诊者的消息及其行动轨迹对外公布,多条关于20岁女性感染者赵某的谣言也随之而来,其中包括私人信息,有文章标题为“成都或出现毒王,20岁陪酒女孩确诊,不戴口罩跑遍了这些地方”。这种手法,如今又让从上海飞昆明的这位男子中枪。

虽说常态化疫情防控之下,每个人也不能大意,谁都不想核酸阳性,但谁也无法保证在不确定性中百分之百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公布关键人的行踪轨迹,以确保公众知情,即使有些行踪轨迹不得不涉及到个人隐私,也是出于更大的公共利益考虑。但网友在此基础上,擅自发布其个人信息,甚至毫无事实凭据杜撰,则涉嫌违法。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网暴猛于病毒。当前,很多网络暴力已经升级成一种伤害性大且对象无差别的恶性行为。今年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就建议完善网络治理法律法规,打击网络暴力。“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这些整治网络暴力的重要举措和要求,也写入了今年的两高报告。

网络暴力成本低、追责难、伤害性大,不仅会造成个人的“社会性死亡”,更是引发整个社会民众心理焦虑,让受害者所受到的身心伤害无法弥补。《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伤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怎样界定情节是否严重,应该主要由受害人说了算。只有这样,让网暴者赔偿给受害人带来精神损失、社交损失、办事受阻带来的损失,以及维权的各项费用,并同时被刑事处罚,让网暴者留下案底,在信用上付出代价,复归社会后的工作生活带来持续性的不利影响,才能真正对网暴者形成震慑作用。

惩罚与震慑也要与预防并重。同样要通过法律规范让平台真正负起审核、监督、举报责任。对网友来说,则急需提高提升数字素养。今年以来,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国家网信办拟规定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

网络自有道义,言论亦有边界。谁若越过边界,则让他无处可逃,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