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衡水交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违法男子谎报他人姓名,试图逃避处罚,没想到还是被民警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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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竟企图谎报姓名逃避处罚?

当日15时,阜城县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061乡道对一辆号牌为冀TD8***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神色慌张,眼神躲闪,并称自己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车证,也不记得身份证号码。为查明身份,民警让其报出姓名,并利用随身携带的警务通人脸识别系统对其进行身份核实,然而驾驶人所说的名字跟本人信息根本不一致。在民警的追问下,最终驾驶人朱某某才如实交代了自己其实并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企图谎报姓名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民警识破。

经查询,驾驶员朱某某曾经有E本驾驶证,但因未换证,证件已被注销。民警当场对驾驶员朱某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朱某某也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错误行为的危险性和严重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针对朱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阜城交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衡水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由于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驾驶员缺乏必要交通安全知识和基本驾驶技能,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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