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原则,确定我校2022年统考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网络远程考试,学校不集中组织线下考试。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初试、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考试时间一般为4月下旬,各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由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二、考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

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准予参加考试。

按期完成网上报名、且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按要求将报考材料于2022年4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各学院,逾期未寄送报考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初试

初试包括外国语和业务课考核,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初试考核方式和办法,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考核方式包括:要求考生提供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如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GRE等)、能够证明其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也可以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

(三)复试

复试为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能力、外国语能力等内容,考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能力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如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外语能力

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小组讨论、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四)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入学时体检,有体检不合格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考试成绩计算

初试(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复试(综合能力)共4个考核项目,每项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总评成绩=考试分项成绩1×权重+考试分项成绩2×权重+考试分项成绩3×权重+考试分项成绩4×权重。

四、录取

(一)各招生学院综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笔试、面试考核成绩,按照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在拟录取前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将档案转到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三)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有违规违纪等情形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将由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公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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