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战“疫”,人人有责
非常时期的疫情防控工作
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健康与安全
疫情之下
更应坚守法律底线
切不能图一时之快
逞一时之气
行违法犯罪之事
案例一
3月27日晚,董某驾驶私家车到梁溪某小区门口时,防疫工作人员蒋某为方便车主,手持“门铃码”至车窗前要求董某扫码查验,此时的董某不但没有停车扫码配合防疫工作,反而强行驾驶汽车通过门岗并将蒋某拖倒在地。目前,梁溪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董某处行政拘留7天。

案例二
3月29日中午,瞻江街道联源物业刘潭物管中心工作人员李某对自东向西行驶至二村东门门岗的车辆(苏B7****)进行防控防疫排查,要求其戴好口罩、扫门铃码,遭到车主的无理拒绝(有录像为证),在物业另外两名工作人员的劝说之下,仍旧拒不配合检查并恶言相向,向前行驶十来米之后,停车下来对工作人员李某头部连续击打数次后致使摔倒在地久久不能爬起。目前派出所已经介入处理。
案例三
3月29日中午,黄巷街道查到一辆从高风险地区来到家乐福凤翔店送货的冷链车辆,牌号为沪D-P****,未按要求申报电子通行证入锡,违反疫情防控要求。
针对家乐福凤翔店存在进口冷链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到检率低、多次告知后仍不主动申报货运信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未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义务等现象,街道对家乐福凤翔店管理人员进行约谈,并责令该店3月30日停业整顿一天,对家乐福进行全场消杀,所有参与卸货及与驾驶员接触工作人员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三检”。

案例四
3月29日,无锡市山北街道苏脉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在公司接卸货区域对常州来送货的货运车辆没有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致使驾驶员在公共区域离开驾驶室,目前山北派出所已受理案件正在办理中,拟对公司负责人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注意
无锡市公安局关于
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明确规定:
第二条严禁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扰、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
第六条严禁企业、集贸市场、宾馆酒店等各类主体不严格落实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物品管理、环境管理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以及帮助他人逃避政府规定的管理措施。
以上种种行为
不仅违反相关通告规定
也触犯法律底线
辜负了所有防疫人员的努力
对疫情防控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每一个人都应该
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心往一处想
劲往一处使
阻击疫情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