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公安部了解到,根据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在记分达到满分前,可通过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申请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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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规实施后,将对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满12分或者多次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实行满分学习梯次递进,更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其安全文明驾驶,降低安全风险。

记者:任沁沁

编辑:周文林

供图:公安部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