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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许多慢性病患者遇到了就医难、取药难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泉州医保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医疗保障措施,保障患者医保待遇不受疫情影响,方便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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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保部门出台疫情防控慢性病医疗保障新措施

为确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需求,泉州医保局立足部门职能,以参保患者为中心,及时出台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措施。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与待遇管理科 史鼎三

疫情防控期间,卫健部门对门诊特殊病种病人实行就近治疗或定点救治,这样一来,有些指定的医院并不是他们原来的门诊特殊病种医保定点医院,为了确保这部分病人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我们放宽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院限定,病人无需办理定点医院变更手续,到卫健部门指定医院就诊的同步纳入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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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在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的参保患者,并在我市定点医院选择住院方式进行连续治疗的,医保部门允许其按规定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与待遇管理科 史鼎三

考虑到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病人和恶性肿瘤门诊放疗病人人数较多,又需要频繁前往医院进行治疗,这将大大增加人员流动和防疫人员工作量,为避免频繁就医发生交叉感染,我们允许病人选择住院的方式进行连续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外,我市医保部门还在疫情期间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核定的待遇享受期到期或临近到期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1日;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慢性病参保患者一次最长处方用量由2个月延长至3个月;慢性病参保患者不能亲自到定点医院就诊的,可委托他人代取药;申请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和手工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不见面”办理。

本台记者:黄武钢、王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