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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24日,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民警在正蓝旗上都镇京油加油站处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郭某某涉嫌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正蓝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进行询问,经查,驾驶员郭某某于2021年11月25日在多伦县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驾驶证被多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扣留,郭某某属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郭某某处以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人员在驾驶证行驶证被吊销、扣留期内仍驾驶机动车的,相当于无证驾驶。假如一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应属全责。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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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旗公安局交管大队

▎通 讯 员 :哈斯木其尔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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