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两部手机交替开关机,来逃避疫情防控检查!你以为这是小伎俩,实则已违反法律甚至会被刑事立案。

据辽宁警方日前发布的“警情通报”,辽宁一名货车司机使用两部手机故意隐瞒行程,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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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方发布的相关“警情通报”

使用两部手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这算故意隐瞒行程吗?一般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警方为何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司机进行立案?3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两位律师进行解读。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说,作为防控重要措施之一,“行程码”对于追溯传染源、确定密接范围意义重大;一旦有人违反,将给相关工作带来重大干扰,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货车司机司某某利用两部手机轮换开关机,逃避检查、隐瞒个人行程的主观故意明显。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夫同样认为,司某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行程。若其确诊,会引起病毒传播或造成了传播风险,符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

货运司机用两部手机交替开关机

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后被确诊

据辽宁省北票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称,2022年3月25日,北票市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货运司机司某某核酸检测结果异常。2022年3月25日18时许,司某某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目前正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经调查,司某某于2022年3月18日、3月20日两次前往吉林省长春市,后分别于3月19日、3月22日自长春市返回北票市。

在此过程中,司某某使用两部手机,交替开关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故意隐瞒长春市行程轨迹。同时,未主动向社区报备,未遵守相关管控要求及时落实集中隔离,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影响恶劣。司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北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辽宁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不配合、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妨害疫情期间社会管理秩序,公安机关将零容忍、出重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律师解读:

隐瞒个人行程的主观故意明显

使用两部手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这算故意隐瞒行程吗?彭夫律师解释,在新冠肺炎流行趋势下,尤其是有过中高风险轨迹的情况下,公民均有主动向社区告知行程的义务。司某某使用两部手机交替开关机,导致其中高风险地区长春的行程轨迹被掩盖,且到达北票市后未主动向社区报备其真实行程。综上,其行为属于故意隐瞒行程。

胡永平律师说,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作为防控重要措施之一,“行程码”对于追溯传染源、确定密接范围意义重大;一旦有人违反,将给相关工作带来重大干扰,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货车司机司某某利用两部手机轮换开关机,逃避检查、隐瞒个人行程的主观故意明显。

胡永平提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逃避隐瞒个人行程,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的,有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情节可被依法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律师:司某某最高或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为何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司机进行立案?彭夫律师说,警方对司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的主要依据是刑法第330条,以及“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彭夫说,根据刑法第330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某某的行为最高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胡永平律师指出,司某某利用两部手机轮换开关机,故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故意隐匿长春市的行程轨迹。同时,司某某从长春市返还北票市后,也未主动向社区报备,未遵守相关管控要求及时落实集中隔离。司某某的违法行为,不仅使自身感染上了“新冠”,而且造成社会面传播的严重风险,其行为已经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规定。

至于司某某会被如何处罚,胡永平认为,还要观察后续的事态发展,如司某某是否存在传染他人的情况,同时,其行为造成多少人被集中隔离,这些都会成为对司某某惩处的关键因素。

“如果他没有引起病毒的进一步传播,也未造成大面积的人员被隔离,那么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若他又将新冠病毒传染给他人,造成大面积人员被隔离,其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胡永平说。

别对相关防疫措施视而不见

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疫情防控期间,还有哪些是人们误认为系“小问题”、实则为“大错误”的情形?胡永平提到,如平时出入公共场所时不戴口罩、不主动扫码、不测体温,在微信圈等社交媒体发布不实的疫情传闻,还有的从有疫情的地方返回不主动向社区报备等。

“我国的疫情防控做得很不错,多数地方长期没有疫情,这就使很多人放松了警惕,对国家或地方出台的防疫措施视而不见,甚至故意躲避检查、隐瞒行程,一旦发生疫情,这些行为就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轻则拘留、罚款,重则被判决刑罚,遭受牢狱之苦。”胡永平说。

彭夫还提到,如阻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的行为;不听劝阻、拒绝佩戴口罩的行为;违反居家隔离要求,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这些行为情节严重的,均可能触犯刑法。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