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泰州市印发《泰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四个部分,重点细化实化并具有泰州特色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划。

《实施方案》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注重安全规范,落实属地管理,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婴幼儿照护难题,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谐幸福。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有效增加,建成一批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各市(区)建成1个以上省级普惠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建成一批普惠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占比明显提高,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实施方案》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四大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指导促进家庭照护服务、大力支持社区照护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照护服务机构;二是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标准建设、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三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消费服务管理、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四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加大用地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支撑。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