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赛场上,禁用兴奋剂是原则性问题。不少国家为了取得傲人的成绩,命令运动员们服用兴奋剂“为国争光”。然而这荣光的背后,不止是对运动精神的亵渎,而且以运动员本人的身体健康作为筹码,实在是自私又肮脏的交易。
然而,奥运会史上曾出现过比兴奋剂更加不堪的往事。在80年代,各国纷纷让女运动员怀孕、堕胎,来增加机体能力。被迫怀孕的女运动员几乎无法重返赛场,有的甚至一生都无法生育。怀孕为何成为另类的兴奋剂?这起事件给人以怎样的深思?
事情还要从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开始说起,在这一年奥运会中,美国两名田径运动员夺得头筹,一名摘得桂冠,另一名打破了世界纪录。这份傲人的成绩,使东道主美国成为那一届奥运会上万众瞩目的明星。然而就在这成绩的背后,有一个国家却秘密地展开了调查。
这个国家就是与美国不对付的前苏联,他们组成调查组,希望能探查到美国对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证据,挫一挫对手的锐气。然而在调查中他们却发现,这两名风光无限的田径运动员压根就没有使用过兴奋剂,不过她们俩有一个相同的特点——曾经在奥运会前夕有过妊娠史。
这一发现让科学家们发现了新大陆,他们猜想,难道女性妊娠能够提升机体性能吗?在研究中专家们发现,女性在孕期前三个月身体各指标均有变化,血氧含量提升至原先的1.5倍,心脏供血能力大幅度增强,体内雌激素、孕激素水平大大提升。更重要的是,在怀孕期间,女性不会有生理期。
这一研究引发了非常恶劣的结果,前苏联内部做出一个无比反人伦的决定,让女运动员在奥运会前夕怀孕,通过怀孕增强机体,以此增加夺冠概率。怀孕原本是生物的生理活动,现在居然变成他们手中的自然“兴奋剂”,简直是毁灭三观。
四年后,代表前苏联参加汉城奥运会的26名女运动员中,有10名运动员被迫签下了怀孕协议。专家们在特定时间内为她们实施了人工授精,确保她们在赛场上时处于孕早期。最终,前苏联取得了傲人的成绩,共拿下55枚金牌,总共摘得132枚奖牌,成为那一届金牌、奖牌获得最多的国家。
然而,在奥运会谢幕以后,女运动员们还怀着孩子,为了让她们延续运动生涯,10名运动员都按照协议流产。众所周知,流产对女性来说是一种毁灭性的伤害,不少运动员经历这次堕胎后身体非常虚弱,有的甚至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
与此同时,前苏联的成绩也引得不少国家瞩目。尤其是美国,在进行探查过后发现了女运动员的秘密。以美国为首的其他国家并没有联合起来抵制这一行为,反倒争相模仿。国家荣誉使得他们完全忽略了女性的人权,以牺牲女性生育权和健康权为代价进行国家间的竞争。
更加丧心病狂的是,美国的专家们将“怀孕兴奋剂”升级为“堕胎兴奋剂”,他们发现,堕胎同样能使女性身体内的机能提升至同一水平,由于没有婴儿,子宫没有负担,反倒比怀孕带来的效果更佳。可想而知,这一研究如果运用于实际中,将会产生怎样严重的后果。
下一届奥运会时,各国为了取得好成绩,逼迫女运动员怀孕,甚至保加利亚全员女运动员都以怀孕的状态参赛。虽然这一届奥运会成绩斐然,却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不小的波澜。为了保护女性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及人格权利,最终所有怀孕的运动员都被禁赛了。此后,以怀孕、堕胎来增强人体机能的方法也被禁用。
以案普法:
我们都知道,怀孕是女性一项特殊的权利,这项权利与人的生理、身体特性相辅相成,因此也是女性独有的人身权利。我国也以法律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以怀孕来提升奥运会成绩,实则侵犯的是女性的生育自由。
另外,怀孕虽然是正常的生理活动,但是如果利用怀孕提升身体机能这一特性来提高奥运会成绩,其实也是变相地使用兴奋剂。因为女运动员们怀孕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产子,而是为了在避开兴奋剂检查的同时提升成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肚中的胎儿成为她们手中另类的兴奋剂。
我国《反兴奋剂条例》第三条:国家提倡健康、文明的体育运动,加强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坚持严格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禁止使用兴奋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体育运动参加者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我国严禁在体育运动活动中使用兴奋剂,因为兴奋剂的使用违背了运动的初衷,且兴奋剂会大大损害运动员的身体健康。
这起奥运会丑闻虽然已经是过去时,但其实兴奋剂一直未曾淡出过体育竞技的舞台。《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写道:本公约的宗旨是,在教科文组织体育运动领域的战略框架和活动计划框架内,促进预防并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最终消除这一现象。奥运会的精神是“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使用兴奋剂会破坏奥运会的基本精神之一——公平竞争,并瓦解运动员之间的友谊、团结。因此,为了传递体育竞技的精神,杜绝兴奋剂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