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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近日,

泉州警方连续

查处多起涉疫案件

非法聚集打麻将,丰泽四人被行拘

警情通报

2022年3月25日,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非法聚集的违法案件。

经查,3月25日晚20时许,丰泽区霞淮社区居民王某(男,34岁)、易某(男,43岁)、刘某(男,37岁)、黄某(女,50岁)四人,在疫情管控期间聚集打麻将,当晚上述四人被丰泽分局丰泽派出所查获。

上述四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聚集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丰泽分局已依法对上述四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已发布《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中心城区社会面管控的紧急通告》,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通告要求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串门、不聚集,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方将依法查处。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多次不参加核酸检测,泉港一人被拘

破坏隔离围栏,晋江多人被拘

警情通报

2022年3月25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有人破坏防疫封闭隔离围栏。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当天下午,陈某灯(男,1985年出生,晋江人)不满社区主要通道被堵塞,通过网络煽动陈某东(男,1994年出生,晋江人)、陈某昇(男,1982年出生,晋江人)等人砸坏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后林社区与新塘街道后库社区交界处的防疫封闭隔离围栏,造成不良影响。

陈某灯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陈某灯行政拘留14天,对陈某东、陈某昇各行政拘留8天。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每位市民都不要无视法律法规,不要用不理智的行为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合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

晋江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6日

伪造车辆通行证,石狮一人被罚

情 况 通 报

2022年3月23日,我局依法查处一起伪造证明文件的涉疫案件,对蔡某某(男,1976年出生,石狮人,某物流公司负责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2022年3月18日晚上,蔡某某伪造了石狮市某国家机关的车辆通行证,并于次日让其司机持该通行证驾驶车辆离开管控区域,后于3月23日被我局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证明文件,我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石狮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6日

警情通报

3月24日,漳州市公安局梅市派出所在工作发现,江某(男,28岁,港尾人)未按规定报告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接触史,且未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经查,2022年3月2日凌晨,江某到泉州市晋江天宫酒吧(涉疫场所)消费,3月3日返回港尾。3月13日,龙海区发布通告后,江某未按规定向所在村(居)报备自己的活动轨迹,隐瞒行程,且多次外出与多人接触,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潜在的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江某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龙海警方将在江某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后,依法对江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江某3月14日、20日、24日等三次核酸检测结果皆为阴性。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以实际行动为早日战胜疫情作贡献。

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

2022年3月25日

普法时间

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可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严重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丰泽公安、泉港公安、晋江公安、石狮公安、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

编辑:黄小黄

审核:黄美辉、朱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