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最出名的故事就是惠子和庄子在桥上的那场“子非鱼”的辩论了。个人认为惠施赢在了逻辑,从逻辑上说作为人类我们不太可能知道鱼的感受;庄子赢在口才,魅力大,人们更喜欢庄子。

完整的辩论是:

庄子说:“鱼在水里游来游去真快乐呀。”

惠子说:“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

庄子说:“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

惠子说:“我不是你,我不知道你;你也不是鱼,所以你也不知道鱼。”(大部分人太喜欢庄子,这个故事到上面那一句就结束了)】

名家与诡辩家、逻辑家、辩证家有些相同;但是他们并不完全相同。名家的作用不是吵架,而是讨论哲学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名”、“实”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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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从逻辑上讲,中国古代哲学的名与实的对立,很像西方的主词与客词的对立。例如说,“这是桌子”,“苏格拉底是人”,其中的“这”与“苏格拉底”都是“实”,而“桌子”与“人”都是“名”。

名家的人提出一些怪论,乐于与人辩论,别人否定的他们偏要肯定,别人肯定的他们偏要否定,他们以此闻名。荀子说惠施“好治怪说,玩琦辞”。邓析、公孙龙是“言意相离”、“言心相离”之辈,以其悖论而闻名于世。《庄子》的《天下》篇列举了当时著名的悖论,提到惠施、桓团、公孙龙的名字,这些人是名家最重要的领袖人物。

邓析是当时著名的讼师,《吕氏春秋》有个故事,说是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的一个富人,尸首被人捞去了。富人的家属要求赎尸,捞得尸首的人要钱太多,富人的家属就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要急,他不卖给你,卖给谁呢?”捞得尸首的人等急了,也去找邓析出主意。邓析又回答说:“不要急,他不找你买,还找谁呢?”[郑析真够坏的]。

邓析的本领是对于法律条文咬文嚼字,在不同案件中,随意做出不同的解释。这就是他能够“苟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的方法。他专门这样解释和分析法律条文,而不管条文的精神实质,不管条文与事实的联系。换句话说,他只注重“名”而不注重“实”,名家的精神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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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真正创建名家的人是晚一些的惠施、公孙龙。“惠子为魏惠王为法,为法已成,以示诸民人,民人皆善之。”

有个故事说:“秦赵相与约,约曰:自今以来,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居无几何。就是秦赵联盟,盟约精神就是秦国想干啥,赵国要帮忙;赵国想做什么,秦国也要帮忙。

秦兴兵攻魏,赵欲救之,秦王不说,使人让赵王曰:约曰,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今秦欲攻魏,而赵因欲救之,此非约也。结果秦国要攻打魏国,找过却要帮助魏国,秦国非常不高兴,违反盟约精神。

赵王以告平原君。平原君以告公孙龙。公孙龙曰:亦可以发使而让秦王曰,赵欲救之,今秦王独不助赵,此非约也。”赵王告诉平原君,平原君找公孙龙出点子,公孙龙说这好办,你让使者去告诉秦王,赵国想要帮助魏国,而秦国偏偏不帮助魏国,是秦国在违反盟约精神啊!

公孙龙对于秦赵之约的解释,确实是完全按照邓析的精神[扯淡的精神]。《韩非子》认为,这两个人有关法律的“言”,效果很坏,像邓析的一样坏[的确诡辩为违反契约精神在开脱]。韩非本人是法家,竟然反对源出讼师的名家的“词”,以为它破坏法律。

惠施、公孙龙代表名家中的两种趋向:一种是强调实的相对性,另一种是强调名的绝对性。这种区别,在着手从名实关系中分析名的时候,就变得明显了。我们来看一句简单的话:“这是桌子。”其中的“这”指具体的实物,它是可变的,有生有灭的。可是“桌子”在这句话里指一个抽象范畴,即名称,它是不变的,永远是它那个样子。“名”是绝对的,“实”是相对的。例如“美”是绝对美的名,而“美的事物”只能是相对美。惠施强调实际事物是可变的、相对的这个事实,公孙龙则强调名是不变的、绝对的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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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施曾任魏惠王的相,以其学问大而闻名。《庄子·天下》保存有惠施的“十事”。

第一事是:“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我们不可能通过实际经验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什么是最小的实际事物。但是我们能够独立于经验,即离开经验,说:它外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大的(“至大无外”);它内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小的(“至小无内”)。“至大”与“至小”,像这样下定义,就都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像这样再分析“大一”、“小一”这些“名”,惠施就得到了什么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从这个概念的观点看,他看出实际的具体事物的性质、差别都是相对的、可变的。

一旦理解了惠施的这种立场,我们就可以看出,《庄子》中所说的惠施“十事”,虽然向来认为是悖论,其实一点也不是悖论。“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这是说,大、小之为大、小,只是相对的。没有厚度的东西,不可能成为厚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它可以叫做“小”。可是,几何学中理想的“面”,虽然无厚,却同时可以很长很宽。在这个意义上,它可以叫做“大”。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也是说,高低之为高低,只是相对的。“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这是说,实际世界中一世事物都是可变的,都是在变的。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我们说,所有人都是动物。这时候我们就认识到:人都是人,所以所有人都相同;他们都是动物,所以所有人也都相同。但是,他们作为人的相同,大于他们作为动物的相同。因为是人意味着是动物,而是动物不一定意味着是人,还有其他各种动物,它们都与人相异。所以惠施所谓的“小同异”,正是这种同和异。但是,我们若以“万有”为一个普遍的类,就由此认识到万物都相同,因为它们都是“万有”。但是,我们若把每物当做一个个体,我们又由此认识到每个个体都有其自己的个性,因而与他物相异。这种同和异,正是惠施所谓的“大同异”。这样,由于我们既可以说万物彼此相同,又可以说万物彼此相异,就表明它们的同和异都是相对的。名家的这个辩论在中国古代很著名,被称为“合同异之辩”。

“南方无穷而有穷。”“南方无穷”是当时的人常说的话。在当时,南方几乎无人了解,很像两百年前美国的西部。当时的中国人觉得,南方不像东方以海为限,也不像北方、西方以荒漠流沙为限。惠施这句话,很可能仅只是表现他过人的地理知识,就是说,南方最终也是以海为限。但是更可能是意味着,有穷与无穷也都是相对的。

“今日话越而昔来。”这句是说,“今”与“昔”是相对的名词。今日的昨日,是昨日的今日;今日的今日,是明日的昨日。今昔的相对性就在这里。

“连环可解也。”连环是不可解的,但是当它毁坏的时候,自然就解了。从另一个观点看,毁坏也可以是建设。例如做一张木桌,从木料的观点看是毁坏,从桌子的观点看是建设。由于毁坏与建设是相对的,所以用不着人毁坏连环,而“连环可解也”。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当时的各国,燕在最北,越在最南。当时的中国人以为中国就是天下,即世界。所以常识的说法应当是,天下之中央在燕之南、越之北。惠施的这种相反的说法,公元3世纪的司马彪注释得很好,他说:“天下无方,故所在为中;循环无端,故所在为始也。”

“汜爱万物,天地一体也。”以上各命题,都是说万物是相对的,不断变化的。万物之间没有绝对的不同,绝对的界线。每个事物总是正在变成别的事物。所以得出逻辑的结论:万物一体,因而应当泛爱万物,不加区别。《庄子》中也说:“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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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另一个主要领袖是公孙龙,当日以诡辩而广泛闻名。据说,他有一次骑马过关,关吏说:“马不准过。”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说着就连马一起过去了。

公孙龙不像惠施那样强调“实”是相对的、变化的,而强调“名”是绝对的、不变的。他由此得到与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学是极著名的。

《公孙龙子》有一篇《白马论》。其主要命题是“白马非马”。公孙龙:“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白马”内涵的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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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学说的意义倒不是诡辩,哲学家通过分析名,分析名与实的关系或区别,发现了中国哲学中称为“超乎形象”的世界[形而上学]。在中国哲学中,有“在形象之内”与“在形象之外”的区别。在形象之内者,是“实”。凡可为某种经验的对象,或某种经验的可能的对象者,都是有形象的,也可以说是,都是在形象之内的,都存在于实际世界之内。

公孙龙也发现了超乎形象的世界,因为他所讨论的共相同样不能够是经验的对象。人能够看见某个白物,而不能够看见白的共相。一切有名可指的共相都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但是并不是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的一切共相都有名可指。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坚的共性是坚的共性,白的共性是白的共性,这也就是公孙龙所说的“独而正”。

惠施说“汜爱万物”,公孙龙也“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可见这二人显然认为他们的哲学含有“内圣外王之道”。但是充分运用名家对于超乎形象的世界的发现,这件事情却留给了道家。道家是名家的反对者,又是名家真正的继承者。惠施是庄子的真正好朋友,这个事实就是这一点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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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会更新如下中国哲学史系列,喜欢可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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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灵归宿,老子的思想精髓。

03-阴阳家思想和宇宙发生论!

04-干啥啥都行,同时吵架第一名的“名家”!(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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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儒表法里”的“法家”。

07-中国的佛学“禅宗”。

08-中国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争“心学和理学”。

09-你不知道的儒家思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