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74号)及国家、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开展丽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就丽江市普查工作开展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如下:

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统筹协调。普查办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组织、督促各任务承担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任务。普查办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普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普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普查工作困难。注意收集普查工作中产生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和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总结经验,通过全国统一风险普查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多部门、跨层级、跨平台的数据(成果)汇交共享,为下一次普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把握时间节点。今年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任务承担县(区)、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普查办、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方案和普查办时间节点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向上级争取经费,按照全国统一的时间节点,强化责任担当,有序推进工作落实,按期完成阶段任务。具体时间节点为:10月31日前应急部门完成基础数据全面调查工作;11月30日前应急部门完成数据核查质检工作;12月31前各任务承担部门完成调查任务通过上级数据核查质检并提交普查办完成成果汇交工作,2022年完成评估与区划工作。

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抓实工作质量。强化质量管理,统一技术要求,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做好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制定、成果验收等关键节点的审核把关,着力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确保我市风险普查工作成果完整、真实、可靠。同时,加强数据的审核,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从数据的收集到数据的上报,每个流程都应经过专员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普查工作有效开展。

四是想方设法解决资金问题。提请市、县(区)政府尽快召开常务会研究第一次全国自认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议题,将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盘子。可以在今年先安排一笔工作启动资金,便于各任务承担部门走政府采购程序选择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工作,其余部分资金纳入从明年财政预算列支,这样就可以风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加强宣传力度。普查办、各任务承担部门要按照市普查办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平台,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做到普查宣传工作“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营造浓厚的普查宣传氛围,便于普查工作冲刺攻坚。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各县(区)、各行业参与部门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强化责任担当,有序推进工作落实,按期完成各阶段普查工作任务。

二是建议积极向国家、省普查办和各行业省级部门在普查资金上争取更多支持,保障普查工作经费即时到位,确保普查工作按全国统一部署的时间接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好本次全市普查任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