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5日讯 (记者计思佳)3月24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海口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海口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左右。课后服务时间要和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不早于17:30结束。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费用方面,提供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可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分为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校内教师及相关人员开展的课后服务,原则上按每名学生每课时3元的保障标准进行核算。学校按每生每课时2.4元的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并列入服务性收费。课后培训费建议最高不超过每生每课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