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报》讯(刘明瑛 报道)3月24日,本报从重庆市住建委获悉,由于一工地发生气体中毒事故,导致3名工人死亡,重庆住建委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荣昌区“3·19”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据了解,3月19日下午,荣昌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厂外管网项目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段污水井顶管施工过程中,2名人员进检查井作业时疑因有毒气体中毒昏迷,另1名人员下井救援时也中毒昏迷,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浩山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为荣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已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并成立工作组对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市场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等进行调查,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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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建委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吸取教训,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健全机制,提升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四是加强值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

据记者了解,荣昌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昌州街道七宝岩村,总投资2.7亿元,工程占地面积约3.4亩,项目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新建5.23公里污水截污干管。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将新增3万吨/日,服务范围覆盖荣昌主城区。同时,该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MBR工艺,出水水质主要指标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