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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34号),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金额4000亿。同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明确了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办法。

1、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开始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2、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开始申请一次性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

3、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开始申请一次性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

4、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开始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5、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开始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6、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开始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解决增值税留抵退税问题,不仅增加企业现金流,缓解资金回笼压力,同时有助于提升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还能够促进消费投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

特别提醒,由于政策刚刚发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当地主管税务局,同时也欢迎留言讨论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