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挖到文物你会上交给国家吗?答案是:“肯定会的!”首先我们大家要知道一点,不管是埋在地底或水里的文物,都是属于国家的,如果自己私自买卖,这属于违法犯罪;如果自己主动上交国家,说不定还能获得奖状和奖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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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不管做什么事情,我们大家一定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对于挖到文物这个事情,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1.我们在农忙挖地的时候,无意间挖到文物。(这种情况属于突发性,自己主动上交国家就好)2.一些偷盗者、盗墓者,故意挖取文物。(这种类型属于知法犯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解析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就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对于收藏文物来说,合法性是必要的。

其中根据法律法规描述,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在地上、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和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秩序,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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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不少朋友觉得,自己挖出来的东西,应该属于自己,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如果是自己祖辈埋下的古钱币和珠宝首饰,只要有一定历史依据和证明,这种文物才能归自己所有,如果具有极高历史价值的文物,最好是上交国家。

另外在《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另外《文物保护法》同时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结语

在收藏市场上,有着各种样式的古董文物,它们的历史出处也是无从得知,由于这些文物可以带来极高的利润价值,所以有很多人选择“投机取巧”,之前就有不少盗墓贼将盗取的文物进行买卖,最后落得个“牢底坐穿”,这主要还是没有把“心”放到正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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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部分人,由于意外挖到文物,他没有进行上报,而是选择私自贩卖,结果也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就是所谓的:“贪小便宜吃大亏”,还有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收藏是一种文化艺术的传承!

理性收藏,切勿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