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要我的命,我只担保10万,怎么要我还300万。”李女士家住河南省平顶山舞钢市,2018年她给朋友担保借款,原本答应帮其担保10万,可她却在空白的担保承诺书上签了字。在2021年因为要买房,李女士查征信时才发现自己成了“黑户”,同时发现自己竟然莫名担保了300万,借款人自己还不认识。而且就在近日,李女士意外收到了舞钢市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通知李女士3月25日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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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一幕的李女士,当场就头晕目眩,四肢发软,站不起来了。据李女士说,她原本担保的朋友是当地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名叫李波(化名)。因为李波的特殊身份,李女士拗不过人情就答应了。随后李波就带着用社信贷部的马主任来到李女士家楼下,拿出一份空白的担保承诺书,让她签名,摁手印。后来就发现了上述一幕,李女士被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300万担保借款。

事情已经发生了,李女士到底要不要还这笔钱呢?答案是很有可能会被判决还款。首先,李女士拿不出什么证据。虽然李女士表示合同内容是后面加的,可是她并没有什么证据,而且依靠现在的鉴定技术,也很难能鉴定出来。其次,依照现有判例,即使签了空白合同,也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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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类似的保证合同,最后裁定认为:即使其主张在其签名之时,《保证合同》的内容为空白的事实真实存在,但根据法律规定,其在空白《保证合同》上签名并将合同交给相对方的行为也可被认定为授权相对方填写合同内容的行为。上述保证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也就是说在空白合同上签名并交给对方,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也就是默认对方想在合同上写什么都可以。所以李女士很可能需要自己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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