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小女孩儿的隐私,我们用个化名,就叫小雯吧,小雯出事的时候,当时才13岁,当时还在读小学六年级。小雯的妈妈在小雯3岁的时候,因为白血病去世了。父亲也因为自己老婆的离开,受不了打击,整天酗酒度日,然后就患上了精神病!
因为自己父亲患了精神病,就不能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所以婶婶就成了小雯的监护人,可是婶婶由于年纪大了,自己也有很多事要忙,所以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管小雯。
所以小雯就喜欢在网上交友,然后通过qq认识了李某!李某邀请小雯出去玩,小雯贪玩,所以没有防备心,就出去找李某玩了。结果李某将小雯诱骗到宾馆,先后4次与小雯发生了性关系。而且李某与小雯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李某知道小雯还未满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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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因为害怕,而且觉得太羞耻了,就没敢告诉家人。这让李某此后更加的大胆,只要自己想和小雯发生性关系的话,就会让自己的小弟骑摩托车把小雯接过来!如果小雯不出来,李某的小弟就会在村里一直游荡晃来晃去。
小雯害怕李某的小弟们风言风语传到村民的口中,再传到自己家人口中。没办法,在这种压力下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妥协。最后甚至还被李某控制去卖淫!李某通过给小雯灌输挣钱快,来钱快的这种思想,引诱小雯多次到同一个宾馆里进行接客。
而那些嫖客每次只需要支付200元到300元就可以和小雯发生性关系!最过分的是小雯通过肉体交易赚的这些钱,小雯一分也没拿到,全进了李某的口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李某以及嫖客都被抓。而小雯作为一个被胁迫卖淫的的,而且小雯当时还未满十四岁。所以嫖客就多了一个罪名,那就是强奸幼女罪!而这些嫖客,最大的有五十多岁,最小的也才三十多岁!当然宾馆老板也被控告容留卖淫罪。

小雯作为一名受害者,这件事对她造成的心理阴影,将会是一辈子。这种痛,可能永远都无法抹去,会留在心里一辈子!她那个时候才13岁,她做错了什么?错的就是太轻易相信了一个人,把这个世界想得太美好。把每个人都想得太善良了。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其实挺黑暗的,恶魔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只是善于伪装,不会轻易地被我们发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