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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市出现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沈阳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案件一:2022年3月9日,沈阳市大东区某酒店保洁员赵某某(女,51岁)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流调过程中,该人故意隐瞒其于2022年3月5日18时至3月6日7时的行程轨迹, 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致使多人被集中隔离。2022年3月13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以赵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案件二:2022年3月11日8时,藏某(女,36岁)从省外高风险地区乘车抵沈,在一饭店用餐后离沈,于2022年3月16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藏某在来沈途中更换手机卡,故意隐瞒旅居史,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沈传播。现藏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立案侦查。

案件三:2022年3月17日18时,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接到110报警称,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东路的某棋牌社擅自营业。经查,该棋牌社经营者王某某(男,42岁)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期间暂时停业规定,违规营业,造成人员聚集。2022年3月18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杨硕